(供江苏省代表团代表传达时参考)
一、大会概况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3月5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鼓舞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做好今年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大会有8项议程:一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20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是审查20_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_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_年中央预算;四是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议案;五是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六是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是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是审议关于确认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35个代表团2948名人大代表,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发扬民主,依法履职,集思广益,共商国是。大会分别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20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央预算,通过了外商投资法,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二、习近平***在大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期间,中共中央***、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先后参加了内蒙古、甘肃、河南、福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一)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重点讲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指出,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这“四个一”体现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把握,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体现了党对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和要求。一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从根本上讲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不能因为经济发展遇到一点困难,就开始动铺摊子上项目、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念头,甚至想方设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二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特点、体现本地优势和特色。三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必须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增强针对性、系统性、长效性。四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攻坚力度和势头,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继续推进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镇、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还强调,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不论人民生活改善到什么地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仅是我们一路走来、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重要保证。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开幕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党和****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张高丽、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出席会议,栗战书主持大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应出席代表2980人。5日上午的会议,出席2970人,缺席1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上午9时,栗战书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全体起立,在军乐队的伴奏下高唱国歌。
根据会议议程,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部分: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二、20_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三、对20_年政府工作的建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李克强从9个方面对过去五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实现稳中向好;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经济结构加快优化升级;坚持创新引领发展,着力激发社会创造力,整体创新能力和效率显著提高;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发展动力不断增强;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着力实现合作共赢,开放型经济水平显著提升;坚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着力推动平衡发展,新的增长极增长带加快成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着力治理环境污染,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李克强表示,回顾过去五年,诸多矛盾交织叠加,各种风险挑战接踵而至,国内外很多情况是改革开放以来没有碰到过的,我国改革发展成就实属来之不易。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
李克强指出,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我们一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不畏艰难的勇气、坚忍不拔的意志,尽心竭力做好工作,使人民政府不负人民重托。
李克强在报告中提出了20_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稳中向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宏观杠杆率保持基本稳定,各类风险有序有效防控。
李克强说,做好20_年工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和进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注重以下几点:一是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大改革开放力度;三是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
李克强说,20_年要扎实做好9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三是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四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五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六是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七是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八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九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李克强还就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国防和军队建设,香港、澳门发展和两岸关系,以及我国外交政策作了阐述。李克强最后说,“团结凝聚力量,实干创造未来。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会议议程,大会审查20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_年计划草案、20_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_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_年全国预算草案。
会议听取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王晨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王晨说,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必须坚决维护、长期坚持、全面贯彻。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有必要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
王晨指出,宪法修改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党中央确定的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王晨说,贯彻和体现上述总体要求,这次宪法修改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对宪法修改的领导;二是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宪法修改;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四是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
在说明中央修宪建议和宪法修正案草案的形成过程后,王晨从11个方面介绍了宪法修正案草案的具体内容: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人大代表议案:警龄满20xx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近年来,环境行政执法刚性不够、执法手段较软、强制性偏弱、威慑性不强等问题普遍存在,建议公安部组建环保警察队伍,负责专门侦查资源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梁志毅建议。
2月中旬,《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经中央审议通过。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就公安民警待遇、辅警管理等多个公安改革内容提交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调研发现,很多时候,辅警干着和民警一样的工作,但他们的薪酬、晋升空间等,根本没法和民警相比。
她介绍说,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辅警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一些地区辅警人数甚至超过民警。但由于我国存在辅警立法保护空白等问题,致使辅警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
梁志毅认为,公安机关应在表现优秀的辅警中招录一定比例警察,“改革应考虑到他们的付出与贡献,要让这支队伍有奔头”。
当前,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公安机关任务繁重艰巨,公安民警“5+2”“白+黑”已成为工作常态,而且经常遇到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行为,工作、生活、精神各方面压力都很大。据统计,近年,全国平均每年有400多名民警牺牲、三四千人负伤。
“基层一线加班是家常便饭。”梁志毅说,长年累月的奔波劳累,导致民警超负荷运转,民警过劳死几率骤增。
他提出修改人民警察法,增加保障人民警察加班后补休权利的落实,安排人民警察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基层派出所、交警队、刑警队等一线单位,每名民警每年的休假时间可比其他国家机关单位增加5天等内容。
“一些民警因超负荷运转罹患重大疾病后,还要承受巨大的经济负担,给工作和家庭生活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梁志毅说,不能让民警流血又流泪,建议研究推出专门的警察职业医疗保险,并在国家层面建立公安民警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在省、市或县区统筹设立相应基金会,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
除建议大幅提高警衔津贴,建立值勤津贴、加班补贴增长机制外,梁志毅认为,要通过高配和争取非领导职数等途径相应提高民警的政治待遇,努力解决民警职级偏低问题,避免千军万马都去挤行政职务晋升的独木桥。
国家宗教事务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2152号《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观的建议》的答复
释永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观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将城市佛道教寺观布局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可以更好满足信教群众和传统文化爱好者的要求,有利于抵制邪教的传播,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党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1982年《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合理安排宗教活动的场所,是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使宗教活动正常化的重要物质条件”。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我局也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等规章;20xx年国务院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我局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作了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依法予以批准。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了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合理布局包括佛道教寺观在内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同时,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宗教用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正常宗教活动提供了规划保障。《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了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在内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实施建设。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xx)明确把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重要类型。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一直是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任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按城市实际,将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类型之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也会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问题予以考虑。
感谢您对宗教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xx年6月20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2152号《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观的建议》的答复
释永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观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将城市佛道教寺观布局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可以更好满足信教群众和传统文化爱好者的要求,有利于抵制邪教的传播,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党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1982年《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合理安排宗教活动的场所,是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使宗教活动正常化的重要物质条件”。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我局也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等规章;20xx年国务院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我局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作了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依法予以批准。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了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合理布局包括佛道教寺观在内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同时,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宗教用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正常宗教活动提供了规划保障。《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了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在内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实施建设。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xx)明确把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重要类型。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一直是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任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按城市实际,将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类型之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也会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问题予以考虑。
感谢您对宗教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xx年6月20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2152号《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观的建议》的答复
释永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观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将城市佛道教寺观布局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可以更好满足信教群众和传统文化爱好者的要求,有利于抵制邪教的传播,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党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1982年《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合理安排宗教活动的场所,是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使宗教活动正常化的重要物质条件”。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我局也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等规章;20xx年国务院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我局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作了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依法予以批准。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了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合理布局包括佛道教寺观在内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同时,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宗教用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正常宗教活动提供了规划保障。《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了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在内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实施建设。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xx)明确把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重要类型。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一直是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任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按城市实际,将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类型之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也会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问题予以考虑。
感谢您对宗教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xx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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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永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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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将城市佛道教寺观布局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可以更好满足信教群众和传统文化爱好者的要求,有利于抵制邪教的传播,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党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1982年《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合理安排宗教活动的场所,是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使宗教活动正常化的重要物质条件”。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我局也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等规章;20xx年国务院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我局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作了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依法予以批准。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了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合理布局包括佛道教寺观在内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同时,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宗教用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正常宗教活动提供了规划保障。《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了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在内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实施建设。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xx)明确把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重要类型。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一直是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任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按城市实际,将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类型之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也会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问题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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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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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将城市佛道教寺观布局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可以更好满足信教群众和传统文化爱好者的要求,有利于抵制邪教的传播,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党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1982年《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合理安排宗教活动的场所,是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使宗教活动正常化的重要物质条件”。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我局也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等规章;20xx年国务院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我局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作了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依法予以批准。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了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合理布局包括佛道教寺观在内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同时,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宗教用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正常宗教活动提供了规划保障。《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了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在内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实施建设。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xx)明确把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重要类型。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一直是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任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按城市实际,将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类型之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也会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问题予以考虑。
感谢您对宗教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xx年6月20日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履行职责,我深感这既是国家和人民给我的荣誉,更是我的责任。我只有尽心尽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才能担当上“人民代表”这一称呼。
作为人大代表,首先要以身作则,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发展经济贡献自己的力量。过去的几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一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尤其是“非公36条”的公布,民营经济更是为国民经济的发展贡献了积极的力量。作为民营企业的代表,我们也参与了这一历史的进程,并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除了把自己的企业做好之外,我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政府分忧;由于自己兼任了一些社会职务,这使得我还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同时,作为工商联的副主席,为了促进安徽省的经济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下,在工商联的直接领导下,我也利用北京安徽企业商会这个平台,为家乡的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做了很多具体的工作。
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一定要履行好人民代表的职能,为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人民幸福的问题鼓与呼。这几年我每年都有提案,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回首这五年,有艰难辛苦,也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尽心尽力履职责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同时又是安徽省工商联的副主席,我积极参加工商联组织的各项会议和调研活动,为安徽的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并奋战在一线。五年来,我深入基层调研,基本上跑遍了安徽省的各个市县,了解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入股地方商业银行》、《立法部门尽快制订民间借贷配套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金融政策,有条件放开企业间借贷的合法性》、《关于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提高职工收入在企业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健全面向市场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国家要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并重视职业教育的价值》、《国家应从政策上支持让更多新生代农民工有机会“回乡当官”》、《改善民生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幸福指数》、《“居者有其屋”是民生工程、更是政府职责》、《进一步加强网络和手机实名制管、理减少职能部门运行成本的建议》、《关于修复北京安徽会馆的建议》等10多个提案,同时提交了《要严格执行50年前的户口登记条例的建议》,并做了两次大会发言《如何摆脱美元霸权》、《“三农”问题难在“四个字”》,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民生、文化等多个方面,获得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反馈,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应。
在亲自考察、调研安徽各省市经济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我更是依据家乡各地的情况,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思路,考虑怎样最大限度的结合家乡当地的实际情况,实现有效开发,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改“锦上添花”为“雪中送炭”,变被动“输血”为主动“造血”,本着这样的创新思维,我们开发创出来的一种非常成功的运作模式,已经被媒体称之为“深度介入”的模式。
我在带领商会成员实地考察、调研了安徽十多个市县后,发现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发展规划、地缘特点也各异,在此基础上,我们有针对性的为当地经济发展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为当地政府量身定制适合本地发展的项目和开发规划。在多方撮合下,我引荐的碧桂园集团开发项目,更是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注入了一只“强心剂”。碧桂园集团先后到安徽巢湖、芜湖、池州、安庆和黄山等市考察,签订了价值百亿的合作协议。而这些项目的开发都相应的解决了当地政府资金短缺的问题,圆了地方政府发展的梦。
除了为经济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以外,作为人大代表,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有前瞻性的提案。
我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小微企业发展遭遇到了瓶颈。我提交的《鼓励民间资本入股地方商业银行》的提案,希望政府能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缓解他们资金不足现状。我认为通过对民间资本的正确疏导,可以加强政府对房地产政策的调控力度,同时入股地方商业银行的正确出路,可以避免这些资本进入地下钱庄,便于政府的金融,有益于国家金融安全。
从去年年底开始,国家对小微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而且对民间信贷的管理也加强管理。为了解决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的问题,今年,我又在此基础上又跟进提交了《立法部门尽快制订民间借贷配套相关法律法规建议》的提案,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尽快制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营利性民间借贷的性质,并具体从贷款额度、期限、利息、担保、登记以及资金来源等方面作出特别规定,以利于民间借贷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我还提交了《制定金融政策,有条件放开企业间借贷的合法性建议》的提案,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尽快制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或出台相关的金融政策,有条件地承认企业间借贷的合法性,同时明确非金融机构不能以放贷为主业,并具体从贷款额度、期限、利息、担保、登记以及资金来源等方面作出特别规定。这些提案得到了相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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