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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来了读后感400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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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中的符号和象征物是深刻的,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解读它们的意义,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总结书中的教训,从中汲取人生的经验和智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狗来了读后感400字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他,满头的白发,地瓜型的头,银白色的眉毛,一对有神的大眼睛,鼻子上架着一副圆眼镜。他不是别人,正是格列佛——我们故事的主角。

格列佛是医生,正赶上“燕子号”招募船医,他就去了“燕子号”当船医,由于他实力超群,船长——一位叫“亚伯拉罕。潘内尔”的人看中了他,请他留下来干。没想到船触礁沉没了,他是船上唯一幸存者。但是,他来到却来到了——利立浦(我们说的小人国)他和国王和民众关系处得很好,还帮国王打败了敌人。走的时候,国王还送他一群牛和一群羊(少说也有一千多只)。

过了几天,他又坐不住了,跑上了“冒险号”。一样的遭遇,又触礁,只是到的地方不同,是“布罗丁耐格(大人国)”一个富农的仆人在割草时发现了他,交给主人了。主人看他身上有“油水(好处)”捞,就用他来赚钱(拿来展出)。在房间里,他差点被砸死——一个小孩把枣核朝他头上仍去,你想想,那枣核有南瓜那么大!打下去不把他头打开花吗?好在没打中,那个小混蛋(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在雨点儿般的拳头下跑了。格列佛可被折磨得够呛——他被卖到了皇宫里共人娱乐,在宫里喝下了半品脱奶油,一大堆烂食,还被一个朱懦卡在了鸡骨头里,结果被鹰抓住盒子,掉进了海里,被商船捞上来,他终于回家了。

他是一个普通的人,一个平凡的人,也是一个拥有奇幻经历的人。

这几天,读了一篇小说名叫《格列佛游记》,它已清晰的文字把我带入一个奇特的意境,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混浊的社会。读完之后,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如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当然其中一波三折的剧情,也使我为之心惊肉跳,然而,另我印象深刻的要数主人公在小人国的经历。

以前来往繁密,友好的两个国家,不来夫斯古帝国和利里浦特国,受贪婪野心的驱动,导致兵戈相向,发动战争,主人公帮忙利里浦特人打败了不来夫斯古帝国的入侵,受到厚赏。而之后主人公因心存正义而直接拒绝他国国君的无理要求,却让国君无法理解,从此在国君心中种下憎恨的幼苗,再加上官员暗中中伤主人公,他在国君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宛如天使变为魔鬼,以至与个别朝廷官员想把主人公置之死。

这就如同书中所说伟大的功绩在君王眼里能算什么,如果一时你拒绝满足君王的奢望,即使你从前立过大功也绝不能得到宽恕。

读到此刻,我颤抖了,不由得感到一丝心寒所谓忠言逆耳,忠臣自然不得国君心喜;小人对君子的猜忌之心,君子自然被诋毁形象。想到这,我不由得感叹历史上的忠臣最终能得到君王善待的又有几个呢?但至少主人公近乎是其中的一个。

这从作者描述隐含的嘲讽和蔑视中,处处体现出抗争精神。而游记反映出来的当时英国的社会风貌,也让我明白到在时代进步的背后往往充斥着不幸与荆棘,但无论如何,它毕竟是生活,这篇小说可谓悲喜交织。

我爱看中国四大名作,其中又最爱看《三国演义》,这几天来,我把三国演义连环画册六十册,每册仔仔细细看完了,真是深深有感。

三国演义,叙写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吴、蜀、魏三国鼎立期间的一个个精彩故事。其中,我最喜欢赵子龙单骑救主和赵云截江救阿斗的两个故事,我认为这两个故事写得最为精彩。都真诚详细描述出部下对主公的忠心耿耿。如赵云冒死在百万曹军中救出小主公,冲出重围,将他交给刘备;赵云截江救阿斗写出了赵云有胆有识,从东吴船上救下阿斗。从中告诫大家要向他们学习,对国家对人民要忠心。三国演义中的其它故事,如赤壁大战、铁笼山姜维困司马,写出其中有些人的智慧过人、有勇有谋、智勇双全、能打善战等的故事情节。

在吴、蜀、魏,三个国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国家就是蜀国,虽然蜀国的物力、财力都比不上魏国和吴国,但蜀国人才很多,像智慧过人的卧龙先生(诸葛亮),有勇有谋的常山赵子龙,智勇双全的关羽,能打善战的张飞,无人能敌的马超。,并且我此刻又生长、生活在当时的蜀国的土地上。

但我厌恶战争,厌恶你打我杀,厌恶对立,还好,此刻我们国家生活在和平时代,没有战争,没有罪恶的子弹,没有战争的硝烟,我爱我的国家。

我要学习三国演义中那些智慧过人、有勇有谋、智勇双全、对国家忠心耿耿精神!

这几天,我们学了匆匆一课。

这篇散文诗朱自清写的,写的真实而又耐人寻味。是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惟独时间却一去不复返。

作者觉得时间过得飞快,不仅“头涔涔而泪潸潸了”。但拦不住时间不仅掩面叹息。

我只是一名小学生,觉得自己时间很多,用也用不完,总是浪费时间。当别人说自己时,自己又说:“没事,浪费一点儿没关系!”可是当我学完这篇课文时,我沉默了,我觉得自己当初是多么的傻!作者的话深深的打动了我,一天,可能很长,也可能很短,这完全要看你怎么用它了。而且,这一天过去,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不论怎么样它也不会回来了!

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不浪费每一分每一秒,“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

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做一个时间的小主人吧!使我们的时间一点儿也不浪费,把省下的时间看一会儿书,或者写一会儿题,多转一下大脑,是我们的成绩一高再高,大家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让我们记住两个公式“慢性自杀=浪费时间”“增加寿命=珍惜时间”!

?谁动了我的奶酪》是美国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创作的一个寓言故事,该书首次出版于1998年。

时隔20年后,我们依然还在不断质疑究竟是谁动了我的“奶酪”?在纷乱复杂的社会迷宫中,要想做到积极适应周围随时都会发生的变化绝非易事。这就需要我们摒弃先前对工作和学习环境造成消极影响的态度和性格。大多数人只是恐惧改变,并不恐惧现状。而残酷的事实证明,现状才是罪魁祸首,才最需要去战胜的恐惧。在社会这样一个迷宫中,姑且不说奶酪会在将来冷不丁的某一天消失远去,我们也不能保证质量能否一成不变。数不清的因素威胁着奶酪的存在以及它的数量和质量,这就需要引起恐惧。作为直接相关方,我们若是冷眼旁观的看着奶酪离自己远去,或是对其变质束手无策,这是何其的令人恐惧。所以应在两种恐惧之间加一个天平秤,到底孰轻孰重,应有一个判断。最有利于判断的方法则是要预测保持现状的结果,而非只关注于保持现状能够得到的东西。利用对安于现状所带来后果的恐惧,去战胜改变的恐惧。

最近被朋友圈的一个图片刷屏,混下去,很容易,混上去,却不容易!这张照片很励志......当米缸里都是米的时候,小老鼠们很安逸;当有一天米缸见底,才发现想跳出去已无能为力。有一种陷阱,名叫安逸!

“乌龟加油,兔子加油!”“兔子必胜,乌龟必败!”听,这是在干什么呢?原来是乌龟和兔子又要赛跑了!这简直是一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比赛,森林里的动物们都来为它们加油打气。

赛前,大象裁判跟它们讲规则:“从这一条赛道一直向前,约一千五百米处会有一个岔道。过岔道往右拐,过不了多久就到终点啦!”看,现在乌龟和兔子都做好了准备。

“预备,跑!”兔子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而乌龟呢?它不紧不慢地爬了起来。才跑了一会儿,兔子就到了岔道口。它回头一看,乌龟才刚刚爬出五六米呢!这可把兔子高兴坏了,心想:哼,这次我终于稳操胜券了。它也不仔细想想,便进了左边那条路。兔子跑了大半个小时,总感觉不对。它想:明明大象裁判说一会儿就到了呀?怎么还没到呢?它“哎呀”了一声,恍然大悟地赶紧往回跑。等它看见乌龟时,乌龟已经过了终点线了。这一来,兔子可着急了,一不留神就摔了一跤。等它爬起来时,其他动物都在为乌龟欢呼庆祝呢。兔子后悔极了。

之后,兔子再也不敢疏忽大意了,它终于明白了:一时的疏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本书的作者,余华,就像他所说的一样,他的作品都是在努力接近现实,当我读到许三观买血前拼命喝水,我都叹气,叹他愚昧无知,我也害怕,怕他出事,可我也没有想到,最后我却为他流泪,为他悲伤。这个人斤斤计较,粗俗无比,容不得吃半点亏,在他知道白白替人养了九年的孩子一乐,离家出走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不管不顾,放任自流。他对许玉兰说,你别求我,要是二乐,三乐在外面闯了祸,我心甘情愿地为他们擦屁股去,一乐又不是我儿子。可是一种不言而喻的父爱,却冲破了血缘的束缚。我仿佛看见他双手焦急的摩擦交叉,不断来回转身的盼着一乐回来,他忍不住去找一乐了,可是找到后却又开始发泄,开始懊恼,然而他最终还是败在了父亲的情怀之下,带儿子去了胜利饭店,用卖血换来的钱请一乐去吃了那碗面,虽然他一直在追求一种平等,但是爱却穿越了所有的界限。

在一乐的亲生父亲死了之后,许三观赶紧去对大家宣告从此以后一乐便是他的儿子,也正是因为这样,一乐成了许三观最爱的一个“儿子”许三观喜欢这个儿子,而一乐对许三观也是如此他容不得别人说他的“父亲”半点不好,就连他的亲生父亲快要死之前要一乐去给他哭丧一乐都是非常不情愿的,还是许三观劝他,他才愿意。

后来一乐患了肝癌,需要许多钱。在上海市,许三观不断卖血,卖掉了力气,甚至不惜卖掉生命。本来卖一次血,要隔三个月之后才能再卖一次,而许三观是一个月就卖一次血,他卖了血之后还不吃饭,害怕一乐的钱不够,他多次为了一乐差点死在他乡。在这漫漫路途中,他渐渐发现自己老了一口盐,一碗水,一颗爱子之心,无不让我心酸流泪,他普普通通,灵魂却闪烁着人性的光辉。读到最后几章,我特别害怕,害怕许三观死在异乡,但是作者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结局,许三观回到了属于他的小家,安安稳稳的过着他的最后的小半辈子。

是啊,他卖了一辈子的血,但大部分,都是为了别人。是啊,他如此善良,不应该死。就这本书使我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许三观。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文化_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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