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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字的读后感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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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智慧的宝库,而读后感则是我们打开宝库的金钥匙,读后感是一种对文学作品的审美体验,可以让我们陶醉于文字之中,感受到作品的魅力,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2500字的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平凡的世界,我们的生活可以不平凡。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正因为我们都是平凡而渺小,这世界才能浩瀚而伟大。

毫无疑问这是本出色的书,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用最朴实不过的话语讲述的有的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和平凡的故事。

开始还没有抱有特别大的感悟,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觉,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觉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没有《西游记》丰富多彩的奇幻故事,也没有《红楼梦》的词藻悲凉。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他在煤矿上没有忘记学习,他仍然坚信学习使人进步。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孙少平的语言不是哲学家大段大段的道理,也不是文艺青年整篇整篇的煽情,但他却将人生最深刻的意义揭示得比谁都简洁明了,而又让人难忘。他只是个很上进的农民,经历的人生比谁都多。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学习亦是一种劳动,虽不是孙少平那种用手挖出来的黑乎乎的劳动。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三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巨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怎样对待劳动的。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说到底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水浒传》在艺术上取得了杰出的成就。人物形象的塑造能写出复杂的性格内容,人物性格的形成有环境的依据,同时随生活环境的变化而发展。人物形象带有理想色彩,同时又深深地扎根于生活的土壤之中。《水浒传》不单以情节的生动紧张取胜,还有较丰富真实的细节描写。小说在民间口语的基础上创造出一种通俗、简练、生动、富于表现力的文学语言。与内容相适应,前70回连环套式的艺术结构也独具特色。

?水浒传》作者施耐庵对于这些英雄人物,予以充分的肯定和热情的讴歌,歌颂了这些人物的反抗精神、正义行动,也歌颂了他们超群的武艺和高尚的品格。一些出身下层的英雄人物,如李逵、三阮、武松、石秀等,对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感受最深,因此当他们一旦造反后,他们的反抗性也最强,什么统治阶级的法度条例,对他们毫无约束,象李逵连皇帝也不放在眼里。他们为了起义的正义事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作者对这些英雄人物的赞扬,完全是出自内心的热爱。作品歌颂这样一批被统治阶级视为所谓杀人放火的强盗、朝廷的叛逆,一些所谓不赦的罪人,把他们写得如此光辉动人,可敬可爱,这显示了作者的胆识和正义感情。与此相反,作者对于统治阶级的人物,则将他们写得丑恶不堪,和梁山英雄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而启发人们去爱什么人,恨什么人。金圣叹评论《水浒传》无美不归绿林,无恶不归朝廷。不管金圣叹主观动机如何,这句话却确实说明了施耐庵的思想倾向和《水浒传》的深刻社会意义。

中国历史上发生过无数次的农民起义,中国的农民富有武装斗争的传统和经验,但用文学形式来歌颂农民战争,并且真实生动地作全面的艺术再现的,只有《水浒传》。《水浒传》在记叙歌颂起义军的武装斗争时,还比较重视战争经验的总结,起义军战胜敌人,不仅凭勇敢,还靠智慧。《水浒传》中这方面的事例很多,三打祝家庄是一个较为突出的例子,毛泽东曾经赞扬三打祝家庄是合乎辩证法的最好的事例。梁山起义军在这次战役中能够重视调查研究,对敌分化瓦解,并采取打入内部里应外合的办法,终于取得了战争的胜利。《水浒传》中有关战争的描写,可与《三国志演义》相媲美。清代刘銮的《五石瓠》里说:明末农民起义军的张献忠日使人说《三国》、《水浒》诸书,凡埋伏攻袭皆效之。

?水浒传》中所描写的起义军的政治主张,虽然说得不十分明确,却可以看到他们有着八方共域,异姓一家,不管什么出身都一般儿哥弟称呼,不分贵贱的理想。联系到他们杀富济贫的行动,表现了人民反对封建经济的贫富悬殊和政治上的等级贵贱之分,反对封建社会的阶级剥削和政治压迫,这是对封建地主阶级统治思想的宣战,反映了广大受压迫人民的愿望。

?水浒传》中用以组织群众和团结群众的思想基础是忠义。这里所说的义,它在某种程度上注入了被压迫阶级的思想感情和道德观念,这一点,有些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是有所觉察的。明人郎瑛就说过:逆料当时非礼之礼,非义之义,江必有之。这实际上是说《水浒传》所说的义不完全同于历来统治阶级所说的义。在中国封建社会里,下层人民也常讲义,他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免受暴力的欺凌,自然产生一种团结御侮的愿望,这种愿望,在为生活所迫、流落他乡异地的一些游民身上,反映得尤为强烈,他们最讲朋友之间的义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进而至于济困扶危、杀富济贫,都是义的表现。

因此,《水浒传》中所写的义,在特定的环境中,具有反封建反压迫的性质,而不同于儒家的纲常伦理中的义。但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所以《水浒传》里的义,还不能取代旧的伦常观念的地位和作用。《水浒传》里的忠,有忠于梁山事业的内容,但它又有忠君思想,在许多场合里,忠孝这种封建伦理大节被放在首位,而把义置于次要地位,这就是江湖义气没有突破封建道德的表现,梁山泊一些斗争性最强、革命最坚决的人物,最终也不免在讲义气的情况下跟着宋江接受招安,义气服从了忠君,就是《水浒传》所写的义本身存在严重缺陷的证明。

?水浒传》作者歌颂梁山义军,却又反对方腊起义,实际说明他同情、歌颂的是一种不彻底的农民起义,也就是不去推翻封建王朝的起义,不僭号称王的起义。所以,《水浒传》中出现了替天行道的口号。替天行道固然有其反抗的意义,但是由于遵奉天命,这就不能突破君主观念,因为在封建社会里,正是统治阶级借天命来欺骗人民,所谓奉天承运,天命所归,历来帝王正是借天命来统治万民的。《水浒传》中替天行道的意义,说的是朝廷无道时,由这些好汉来替天行道,而朝廷昏暗的原因,则是□臣蒙蔽了圣聪,因而他们造反便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所以最终又不得不归服天子脚下,而替天行道的大旗,也终于换成顺天、保国了。这也是《水浒》英雄们最终走上悲剧结局的原因之一。

在《水浒传》的描写中,可以看出作为梁山泊领袖的宋江,他的思想和行动,关系着整个梁山事业的兴衰和存亡。宋江出身于小地主家庭,自幼曾攻经史,养成忠孝观念,后来在县里作了押司,刀笔精通,吏道纯熟,对于衙门里公事和官府的应酬,十分熟悉。他虽为官府中人,却又喜欢结交江湖上好汉,对下层人民也富有同情心,济人贫苦,人之急,扶人之困,在江湖上享有及时雨的美名。这样的一种特殊经历,形成了他思想性格的两面性,一方面他要作个忠臣孝子;另一方面,在同江湖人士的接触中,使他较多地了解下层人民的苦难和愿望,又成为仗义扶危、同情劳动人民对官府的反抗行为的人物。

总之,宋江在上梁山之前,他对人民的造反,只是抱着同情态度,或在某种情况下在行动上作一点有限的支持。从他思想上说,他是不愿投身到造反行列里去,他后来上梁山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他是一个广有谋略的人物,决不甘心长久屈居下僚,他原本希望靠着他的才能将来能够为国立功,作出一番事业来。博得个封妻荫子,以图日后名垂青史。而当时朝政黑暗,□臣当道,一些才能之士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恰在这时宋江又犯了杀人罪,流配到江州,又因醉后题了反诗,被江州知府拿住,问成死罪,靠了梁山好汉的搭救,才得保全性命,只有这时,宋江才上了梁山。

宋江有组织才能,善于团结人,再加上他在江湖上的声誉,前后有大批好汉随他上山,壮大了山寨力量,给山寨事业带来了一番兴旺发达的气象。梁山起义军在他的领导和指挥之下,接连打了许多胜仗,给予一些贪官污吏以严重的打击和惩罚,并且震动了朝廷,这些胜利都是和宋江的功劳分不开的。但由于他忠孝观念根深柢固,虽造了反而这种观念并未改变,这就伏下了他日后接受招安的契机。他上了梁山后口口声声说皇帝是至圣至明,只是□臣当道,谗佞专权。他反复申言:小可宋江怎敢背负朝廷,只被滥官污吏逼得如此。因此他是权借水泊栖身,专等朝廷招安。他在与官军对阵中,总是想到如何为日后的招安预留地步。

这样,梁山起义军的力量越强大,梁山的事业越兴旺,也就越为宋江的受招安积累资本。他终于在两赢童贯、三败高俅,打得朝廷军队大败亏输之后,光荣体面地受了招安,而把梁山起义事业断送。宋江投降之后,又奉朝廷之命去镇压方腊起义军,正如鲁迅说的: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squo;替天行道squo;的强盗去了。这是对《水浒》的最尖锐的批评,也揭示了作者思想的严重局限。火烧草料场选自明代崇祯袁无涯刻本《水浒全传》插图

?水浒传》全书可分前后两大部分,前半写各路英雄纷纷上梁山大聚义,打官军,受招安。后半有五个部分组成,即征辽、平田虎、平王庆、平方腊及结局。其中田虎、王庆两部分是后来加的,今所见较早的百回本,征辽之后紧接平方腊。但有的研究者认为,征辽也可能是插增的,因为第一,征辽的事不同于受招安和平方腊,历史上无迹可寻。其次,和平田虎、王庆一样,征辽中梁山一百单八人无一死亡。这个看法尚有争论。从思想内容来说,《水浒传》前半是写人民反官府,是反映阶级矛盾的,后半则是写忠臣反□臣,是反映统治阶级内部的忠□矛盾。作者写了宋江的受招安,固然是表现出严重的思想局限,但也反映了民族爱国思想,鲁迅说:其中招安之说,乃是宋末到元初的思想,因为当时社会扰乱,官兵压制平民,民之和平者忍受之,不和平者便分离而为盗……但一到外寇进来,官兵又不能抵抗的时候,人民因为仇视外族,便想用较胜于官兵的盗来抵抗他。这话是有根据的,水浒故事流传的时间正是民族矛盾尖锐的时代,《水浒传》的后半部分写宋江等人受招安,和这一背景不无关系。

而征辽部分的出现,则是这一思想的继续和发展。至于忠臣反□臣,也是和这一思想有关的。在小说结尾写史官有唐律二首哀挽宋江等梁山人物,其中说:不须出处求真迹,却喜忠良作话头。《水浒传》的作者是把宋江作为忠臣来描写的。第85回辽国欧阳侍郎招降宋江,吴用向宋江献策:要富贵,投降辽国;要忠义,报效宋朝。宋江说:吾辈当尽忠报国,死而后已。这里的尽忠报国实际上就是具体历史条件下的民族立场。宋江投降之后,水浒英雄始终受□臣排挤、打击和陷害,最后宋江等被□臣害死。这样的悲剧结局,对于揭露统治者的罪恶,和作者对受招安者的鉴戒来说,也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总之,《水浒传》通过艺术形象表现的官逼民反的现象,深刻地反映了历史的真实本质,它所表现的梁山泊英雄轰轰烈烈的大起义,有力地冲击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在文学史上是罕见的。它描写的梁山义军受招安后尽管讲忠义,打外敌,平内乱,还是不见容于当权执政者,还是落得悲惨的结局,也深刻地传达了一种历史教训。

终于看完这一部作品了。

每一个老前辈的每一部经典,都是正儿八经地巨制——比如陈忠实前辈的《白鹿原》,草拟一年,成稿三年;又如这一本路遥前辈的《平凡的世界》,准备三年,写作三年。作品受得起岁月的洗刷,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创作的基石已经经受过岁月的推敲打磨。平凡的世界。世界平凡。

这一点,笔者窃以为贯穿三部,而最为突出,是在第三部中。无论是孙少平在经历大风大浪后对外星人的臆想,还是兰香和吴仲平来以放松沉重学习的天体对话,都表达了世界平凡这一观点。

无论晓霞是否在抗洪当中离去,或者是孙少平的师傅是否在煤矿当中牺牲,地球都不会停止转动,哪怕一秒。宇宙之大,也绝不可能只有特别的水蓝星球拥有生命。我们歌颂自然,但自然,在外太空,可能就是平凡。

在时间这个大推磨下,政治的旗帜一直向导着岁月的前进。人民公社化阶段,往时显赫的金家落魄无比;改革开放阶段,农村企业家孙少安怀具社会责任感斥资建校。每个时代,都有一些特别耀眼的人。正如“统治了”双水村三分之一世纪的田福堂,又如新时代的双水村新领袖金俊武、孙少安。他们不止是田福堂、孙少安,他们只是长久岁月茫茫人海的一个缩影。无论对错,时代的必然与偶然而已。

田福堂的颓废,只是象征着旧时代的结束,而田福堂的看宽,不仅是因为年老、家人,也是旧时代对新时代的妥协。毕竟,人总要向前看。在这其中,笔者觉得有一个现象值得一提——便是神鬼论。

现在基本可以确定——笔者虽然生而长于新时代,但也对神鬼论抱有小但有的幻想,也不知是否受当代玄幻神鬼小说的影响——此间无神也无鬼。但是,凡世俗尘,又正如小说当中说的一样“即使进行几十年口号式的‘革命教育’也薄脆如纸,封建迷信的复辟是如此地轻而易举!”,就算是现在,财神庙、观音殿的香火也不曾有断过。其实无罢!平凡的世界,总需要非凡的人充当平凡的儿女们那饱受摧残但依然屹立的精神支柱!才好让平凡的儿女们在风风雨雨中砥砺前行!

平凡的世界,自然孕育平凡的人。上一辈的人有孙玉厚、田福堂……,中一辈的有孙少安、孙少平、金波、田润叶……,少一辈的又有兰香、金秀、虎子、燕子……为什么要把兰香、金秀列到下一代呢?其实,在思想、成就上,她们已经和孙少安、孙少平截然不同了。所以,请容忍幼稚的笔者这样划分吧!孙玉厚是一个特别典型的旧时代农民。公社化阶段的任劳任怨,改革开放对少安的宏图抱负的惯有担忧,母亲病重的求神问佛……这一切,将一个典型的旧时代农民很好地塑造了出来。

是农民的同时,孙玉厚更多的是一个父亲,上有老,下有小。他的担忧,无不因为他的家庭。但他的骨气,却犹存难散。为了少安的婚礼,为了少安的家庭,他的付出,是那么的决然果断。而当少安要迈出大步前进的时候,他也不免担忧,当少安破产,他也不失关怀。孙玉厚更多的,老一辈们到最后更多的,不止是抱负,更多的是担当,家庭上的担当,父辈的担当。

孙少安无疑是时代的先锋的代表。他在土地上任劳任怨,在村里打破成规勇敢先富。而他也是孝子,可以说,在这本书里大多的年轻人,都是孝子。可以知道,在那个年代,仅仅经历过基本教育的年轻人,心中的道德标杆,也是如此的鲜明正义!

这本书里面的女性,也是如此。追求爱情忠于现实的田润叶,个性鲜明有所担当的田晓霞,成熟乖巧聪明伶俐的兰香……她们都是新时代的女性,她们或有不同,但也正因为她们,世界才多了许多美丽。书中,很多女性角色,到最后都是以温柔收场。无论是嫁给游手好闲的老公的秀英,还是原本不爱李向前的田润叶,亦或者是落魄流离的郝红梅。这可能是前辈心中的以为,但也应该是女性的天性。女强人的刚强,不输男人。而女强人也有男人所不一定具有,藏在骨子里的温柔,这同样毋庸置疑。而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孙少平。一个在大牙湾挖矿的年轻人。可能,在现在的观念,结婚的前提就要有车有房,里,孙少平确实不是一个被看好的人。即使在当时,他也是不被官僚人家看好的一代。但是作者,一直在歌颂孙少平。因为,他这个人。

他不俗气,明白人情世故,但也知道,为人要高于人情世故。他不虚浮,懂得耕种植栽,也还懂得,明身自立与砥砺前行。他不庸碌,知道学习奋进,也还具有,应有的社会责任抱负。或许他是平凡,但平凡的过去正因为他们的努力而被改写,我们的祖国才得以日渐伟大。

师傅不幸,晓霞去世。生活的风波一次又一次打倒他,但是他一次又一次爬起。他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那个男主角,从不言败。在矿洞当中,他也不像其他子弟一样,琢磨着如何动用家里关系调出去,并且拒绝了吴仲平的好意。他甚至,想要去进修,想要去为这一份事业献上自己的智慧!哪怕这一份事业,已经让他伤痕累累,已经给予他无法褪去的疤迹!可能,这也是因为我也差不多这个年纪,所以对孙少平的笃爱吧!或许当我再年长一点,我就会喜欢上孙少安,再老一点,就成了孙玉厚。这也是中国人的传统,中国人独特的传承。

或许吧。在这本书,尤其临近结尾,也凸显了作者的一种观念。那就是道。时代的流转,其实就是自然。是偶然,也是必然。在《东方华尔街》当中,有一句台词,我就很喜欢——到最后,让输的人重新制定规则。历史,似乎往往是这样的。画一个圈吧!没有预想当中的洋洒万言,可能这也是我和前辈们真正的差距……

费尔南达死后四个月,儿子何塞·阿尔卡蒂奥才从罗马赶回来,他本以为可以回来继承一大笔遗产,从而彻底摆脱在外面这些年过的穷困潦倒的生活。可是,家的破败打破了他的美梦。他只有在家里得过且过,苟且偷生。几个附近的孩子成了他孤独时可以颐指气使的对象。然后有一天他们意外地发现,已故高祖母乌尔苏拉的床底下的地面闪着金黄。于是撬开地面,发现了三大袋黄金。还没等何塞·阿尔卡蒂奥尽情挥霍,财富就被那几个孩子洗劫一空,何塞·阿尔卡蒂奥也被他们淹死在浴缸里。

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带着丈夫加斯通回到马孔多。这个日渐萧条败落的家乡却是她在外多年梦魂牵绕的所在。一回到家她就兴致勃勃地着手振兴这个人迹罕至、鬼魂出没的家。可是加斯通却不以为然。他对马孔多没有任何感情。他在等待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厌倦,那样他就可以带着她离开这里,去往繁华之地。可是阿玛兰妲乌尔苏拉似乎根本没有要走的迹象。最后加斯通只好独自离去。

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相爱了。他们爱得如痴如醉,无所顾忌。这个家族只剩下他俩,而他们却浑然不知彼此竟是至亲:一个是外甥,一个是姨妈。在相爱中他们忘却时空,忘却一切。一个新的生命孕育了,这个生命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以来唯一爱情的结晶。初生婴儿被发现长着“猪尾巴”,这是高祖母乌尔苏拉最担心的事,因此她在世的时候是坚决反对近亲结婚的,因为家族中曾经诞生过长猪尾巴的人。阿玛兰妲·乌尔苏拉死于产后大出血。悲伤欲绝的奥雷里亚诺四处求助朋友,却发现身边没有一个人可以倾诉。回家后发觉,初生的婴儿被潮水般的蚂蚁吞噬。在那一瞬他想起了梅尔基亚德斯羊皮卷卷首的提要: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没等奥雷里亚诺完全破译羊皮卷,马孔多就被飓风所消灭。“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看了三遍,总算把全书的脉络梳理得有点清晰了。这本书的魅力在于作者的超自然手法。一开始,读者就会被书中缤纷多彩的拉丁美洲风情所吸引。吉普赛人的有趣把戏,当地的奇异习俗,布恩迪亚家族祖先迁徙至马孔多经历的磨难,马孔多的兴旺与衰败。书中,死人会现身,人鬼可以对话,失眠症会传染以至于整个村子的人失去记忆,牲畜因为人的发情而多产,雨季可以持续4年多,活人可以生活在阴惨惨的鬼城。这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情节增加了全书的魔魅、奇幻,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会有不知身处何处的错觉。

布恩迪亚家族是孤独的,每个人都与生俱来打上孤独的烙印。这孤独流淌于家族百年的血脉中,而且日益严重,最后让家族归于毁灭。这或许是在揭示一个事实,世界本来就是孤独的。上帝创造了人不是为了使人类聚合——那样人类就太过强大而无法主宰。于是世界有了战争,有了灾难;家庭有了猜忌,有了离间。

如果不是看了三遍,我绝对要把书中那些重复的名字搞混。男人要不叫做阿尔卡蒂奥,要不叫做奥雷里亚诺。其实那些相同的名字一个可能是祖父,另一个可能是孙子。为了看懂,我只得罗列了一个详细的名单,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第六代的奥雷里亚诺。谁和谁,生了谁。发生在第一代周围的事情,又会在最后一代身上重演。兴与衰,成与败,总是在不断地轮回。原来我对拉丁美洲的历史知之甚少,《百年孤独》给我展现了一个浓缩的拉美世界——那是一个孤独的世界。在那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她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那里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用梦幻般的语言中,创业的艰难,文明的渗透,民主与共和之争,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入侵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浓缩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浓缩在一个叫做布恩迪亚的家族中。作者眼中的拉丁美洲近代历史,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看似前进了,却实际上又回到原点。这大约可以解释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这部书的独特之处还在于,无法归纳出一两个主角。自上而下100年,连同那个刚出生的长了猪尾巴的婴儿算进去整整七代人,其中六代人都是作者用心去刻画过的,尽管所占篇幅有多有少。书中的男人,每个人都很奇怪,似乎没有一个正常。不是因疯癫而被绑在树底下,就是成天制作小金鱼,或是痴迷于羊皮卷的破译。至于书中的女人,我比较喜欢的是一头一尾两个女人——乌尔苏拉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她们是真实的,而不是虚伪的。乌尔苏拉不懂羊皮卷,但她却有朴实的真知灼见。她的高寿让她几乎见证了家族的全部兴衰。我也喜欢几个蕾梅黛丝包括祖母蕾梅黛丝、美人儿蕾梅黛丝和梅梅。最不喜欢费尔南达,她做作、虚伪、自私;也不太喜欢老处女阿玛兰妲,她不善良,报复心理太强。丽贝卡这个吃墙壁灰的怪异女子让我一想起就毛骨悚然。桑塔索菲亚是个不幸的女子,生育了布恩迪亚家族的三个后代,一辈子孀居,为着这个家操劳。庇拉尔·特尔内拉和佩特拉·科特斯,这两个女子同样在家族中是没名没分,后者甚至没有留下一男半女,但却活得潇洒滋润得多。庇拉尔·特尔内拉的寿命竟长达150岁以上!

梅尔基亚德斯,神秘的吉普赛智者。他睿智的眼睛似乎一直注视着布恩迪亚家族,看着这个家族的兴衰成败,透析他们深入骨髓的孤独。读《百年孤独》,就像他站在你的面前,用他那雀爪一样的小手攥着那一叠陈旧发黄的羊皮卷,在他那干净整洁的书室中,将布恩迪亚家族或是拉丁美洲的百年孤独历程向你娓娓道来。

西班牙语奉献给了世界两本伟大著作,一本是《唐吉诃德》另一本就是《百年孤独》。在《百年孤独》中,马尔克斯用一种深沉而凝重却不失活泼的笔调为世人描绘了一幅壮丽的大陆图景,用他那超凡的魔幻想象与天才之手构建了一个魔幻神秘的拉丁美洲,借马孔多这个身处大泽之中,与世隔绝的虚构小镇中形形色色的人们表现了拉丁美洲的百年历程。人民的愚昧,政客的虚伪,衰退的文明,这些在马尔克斯的笔下都是如此地真实,仿佛就那样沉重地摆在你的面前,使你不得不为之恐惧与感伤。在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有的人身处孤独浑然不知,有的人为了打破孤独奋斗终生,有的人甘愿成为孤独的奴隶,在孤独中寻求宁静与安慰。这本书向人们呈现的是一个孤独衰颓的世界,就算有短暂的繁华也不过是虚幻的蜃景,就像那艳丽阴毒的欲望之花,在短暂的美艳后便慢慢凋零,最终与那死气沉沉的土地融为一体,继续在永恒的孤独中挣扎。正如那个时期的拉丁美洲一样,浸淫在孤独当中,死守着灰暗潮湿的热带雨林,终日在腐朽的沼泽中挣扎,没有现代文明与思想的曙光。时间似乎在这片孤独的大陆上已不复存在,只是不断地循环反复,停滞不前。

本书的主要人物便是布恩迪亚家族的七代成员,这个家族几乎是孤独的代名词。每一个成员似乎自出生开始就与孤独为伴,缺少与家人的沟通与关爱,只是死守着自己心灵最黑暗的一隅。冷漠地注视着世上的一切变化,哪怕那沧海变为桑田也无动于衷,终生在孤独的笼罩下独行,在无比深沉的悲哀中迎向死亡。或许早在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追求文明曙光却被当成疯子帮在粟树上的时候,这个家族就注定承受百年的孤独。一个文明的先驱者诞生在那样一个愚昧统治心灵的村庄,无疑是十分可悲的,甚至连他的妻子——乌尔苏拉,布恩迪亚家族真正一位不愿向孤独低头认输的斗士,都无法了解他追求文明的渴望。最终使马孔多的伟大创造者的后半生都在粟树上度过,在这个愚昧的混沌乐园中沉默了几十年后死去。从他死去的那一刻起,孤独与愚昧便渗透到了马孔多的各个角落,贯彻到了每个人的骨髓与血管当中。

这个家族中没有缺乏过反抗孤独的斗士,比如家族的元老乌尔苏拉,她一直苦苦支撑着这个被孤独笼罩的家族,哪怕在那马孔多已成为末日黄花之时也依然如此,她一直是布恩迪亚家族的擎天柱,总是为了子孙的前程而不懈奋斗,最终却都以失败告终,在无限的不甘与孤独中离开了人世。乌尔苏拉的小儿子奥雷里亚诺是在反抗孤独的战争中较为成功的一位,他为了人民的自由而揭竿起义,无比顽强地发动了三十二场内战,成为了一位英雄式的人物。他原本希望在战争中能得到心灵的充实,实现自己人生的意义,却没想到在孤独的沼泽中越陷越深,不得自拔。他一次次目睹了政客的无能虚伪,也越来越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迷茫。在战火中他的年华老去,内心变得越来越孤僻阴冷。他不再相信任何人,哪怕他最亲密的战友也是如此。他一直在玩着权力的游戏,在征服他人的过程中获得快感。他本是为了反抗独x者,砸烂专权的枷锁,可没想到自己也成了一个独x者,一个孤独的独x者。在遭受彻底失败后,他落魄地回到家乡,终日披着一条老旧发霉的羊毛毯,像个幽魂一样游荡,成了一个真正孤独的人。早在他成为上校的时候他就已经丧失了亲情,甚至连自己的母亲都开始恐惧自己,恐惧这个在战争中被洗刷了善良与天真的孩子。最终,上校不得不在昔日他与父亲一起愉快钻研炼金术的小作坊里靠制作小金鱼来打发时间,沉浸在孤独的黑暗中寻求心灵的平静与自我的意义。最后死在了父亲曾经呆过的粟树旁,结束了自己无比孤独凄惨的一生。在几十年后逐渐被人遗忘,被无情的时光淹没。

马孔多也曾有过短暂的繁荣,但也只是在外来文明的侵入下变成了一个欲望之城,成为了人们寻欢作乐的绝佳场所。花街柳巷充斥着妖娆的法国x女,土耳其大街摆满了花样各异的商铺。布恩迪亚家族的奥雷里亚诺第二天天在情妇家中大宴宾客,挥霍无度。为了美色甚至还不远万里来到一个阴森灰暗的城市将一个叫费尔南达的虚荣狭隘的女人带回来了布恩迪亚家。从那时起马孔多开始被金钱和肉yu侵占,人们的生活变得无比糜烂,到处都是疯狂醉汉的大笑声。人们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无节制地举办筵席,不断地寻欢作乐。但这并不代表人们就摆脱了孤独,相反,这一切只代表马孔多的人们在孤独的泥潭当中越陷越深。在无尽的欲望当中迷失了自我,成为了金钱与肉yu的奴隶,使心灵变得越加污浊腐朽,在温柔乡中继续着自己的孤独,永恒的心灵孤独。最终,马孔多在遭受了一场百年未见的特大暴雨后开始衰颓,变得死气沉沉,再没有了往日的繁华。蚂蚁的大军开始啃噬这个镜子之城的根基,使它变得千疮百孔、摇摇欲坠。最终在布恩迪亚家的不伦爱情中迎来了一场灭绝一切的'风暴,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结束了它百年的孤独。

马尔克斯出神入化地笔法极为生动地展现了马孔多的历史,每个人物的刻画都深刻得令人恐惧。尤其是他对孤独的诠释,更是令读者感到震撼。在那个时期的拉丁美洲,就是一块在欲望与孤独的海洋中沉浮的大陆,文明的进程只是在原地转圈,没有任何进步。就像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感觉到的那样,每一天都没有任何变化,时间就好象凝固了一样。布恩迪亚的一些成员都曾经沉迷于肉yu带来的快感,过着一种花一般的生活,看似美好但其实包含着腐朽。这就是当时拉丁美洲人民的生活写照,只是一味地追求欲望,忘却了心灵的孤独。

?百年孤独》之所以伟大,成为一本跨世纪的巨著。正是因为它给人类敲响了警钟——警惕人心的孤独。他希望整个拉丁美洲的人民都能逃离这种孤独,团结一心发展拉丁美洲的现代文明,使拉丁美洲走出独裁与专制,腐朽与黑暗的阴影。摆脱孤独,对拉丁美洲如此,对全世界更是如此。我们不能在孤独荒原上自甘堕落,而应该勇敢地去拯救自己,使自己的心灵不陷入欲望与迷乱的沙漠。《百年孤独》,一本真正的史诗,它描绘的是一个家族令人震颤的悲剧,也是一本对我们思想的启示录。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承受一百年孤独的家族,将没有机会在这个大陆上出现。因为光怪陆离的镜子之城,已经被马尔克斯无情地打碎,化为了遍地残屑。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历史的长河不断地冲刷、洗礼中留下一颗颗瑰丽无比的明珠。《菜根谭》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明珠!《菜根谭》是一本怎样的书呢?古人云:“谭者,谈也。性定根香。”花香可以用鼻来品味,果香可以用口来品味,而根香却需要用一颗智慧的心灵来品味。

?菜根谭》是一位悟透了人生的隐士融释、道、儒于一身,别具慧眼,将自己的人生奥妙和盘托出的结晶。我觉得《菜根谭》思人间事,是一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书。喜欢读《菜根谭》,他认为:“嚼得菜根香,百事可做。”;商界巨子们喜欢读《菜根谭》,因为他们认为《菜根谭》是一部奇书,是企业界经营管理的“指南”,企业家修身养性的“教材”;僧侣们喜欢读《菜根谭》,是因为其博大、宽容、善良。我也喜欢读《菜根谭》,因为我觉得它充满了哲理的味道,充满了富于通变的处世哲学,充满了诗情画意。我觉得《菜根谭》是一本修身养德、为人处世的好书。读起来感觉内心很平和的,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一段段朴素无华的语言,感觉就像在拉家常一样,娓娓道来,让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有所收益:哦,原来有些事情还可以这样处理的。

读了《菜根谭》,让我从中得到了许多的启迪。作为一个教师,不但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爱国精神,而且更加要立足自己的工作岗位“先学生之忧而忧,后学生之乐而乐”的工作热忱;不但要有“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不怨天、不尤人”的心态,更加要有“以修身自强”、“修辞立其诚”、“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的品格,作为一个平平凡凡的人要想不落后于这个时代,不但要有居安思危、防微杜渐的想法,而且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来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

街上流行的服饰,最时髦的往往最容易过时,而经久不变的,是那些式样简洁普通的衣服。对于一个人来说,物质的需求只是生活的调剂,却不能成为生活的主旋律。能让我们百吃不厌的是粗茶淡饭,酸甜苦辣只是调味品,能让我们活得充实、活得踏实的关键要有一种好的心态和健康的道德观念。读了“天地不可一日无和气,人心不可一日无喜神。”让我体会到世界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皱眉,它就对你皱眉;你微笑,它就对你微笑。幸福不是一种现实,而是一种感觉。在工作中、生活中经常保持喜悦的心情,就是获得幸福的根本。读了“心不可不虚,虚则义理来居;心不可不实,实则物欲不入”,让我懂得了人心不可以不谦虚,谦虚才能让正义真理进驻心中;人心不可以不充实,充实才能使贪念物欲无法入侵。人在做学问和做人,要善于听取不同人的意见,并改变自己,要保持“为有源头活水来”的状态,才能不断地修正自己的言行

“心者后裔之根,未有根不植而枝叶荣茂者”告戒我们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让自己的子女们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的子孙自然也学得心地善良。如此类推,我们作为教师的如果具有无私奉献、以身作则、精益求精的精神、崇高的师爱和良好的言行举止,学生也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常常反思自己:我的教育到底给予了学生多少的快乐、自信、幸福的享受和成功的体验?

读了“凭意兴作为者,随作则随止,岂是不退之轮;从情识解悟者,有悟则有迷,终非常明之灯。”让我懂得做事不要任凭自己意气用事,也不要带着太多的情感去领悟道理,这样才会少走弯路。想想真的很有道理,我们作为教师,我们育人的工作是细水长流的,不是立竿见影的。因此工作的时候不能意气用事。因为感性的热情是干柴上的火,响起来是比比剥剥的,但片刻就会烧尽;理智却是沉默的煤炭,能够放出持久的光和热。做事有始有终的人,依靠的是恒心和毅力。想成为一个平凡而不平庸的教师,除了要学会顺应时势,要有责任心外,关键要用心去工作。浅水是喧哗的,深水是沉默的。我希望自己是那耐人寻味的深水,厚积薄发,每一天能展现经过沉淀后的精华!

?四书》十九章有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说的是为学的几个层次,或者说是几个递进的阶段。“博学之”意谓为学首先要广泛的猎取,培养充沛而旺盛的好奇心。好奇心丧失了,为学的欲望随之而消亡,博学遂为不可能之事。“博”还意味着博大和宽容。惟有博大和宽容,才能兼容并包,使为学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放胸襟,真正做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进而“泛爱众,而亲仁”。因此博学乃能成为为学的第一阶段。越过这一阶段,为学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审问”为第二阶段,有所不明就要追问到底,要对所学加以怀疑。问过以后还要通过自己的思想活动来仔细考察、分析,否则所学不能为自己所用,是为“慎思”。“明辩”为第四阶段。学是越辩越明的,不辩,则所谓“博学”就会鱼龙混杂,真伪难辨,良莠不分。“笃行”是为学的最后阶段,就是既然学有所得,就要努力践履所学,使所学最终有所落实,做到“知行合一”。“笃”有忠贞不渝,踏踏实实,一心一意,坚持不懈之意。只有有明确的目标、坚定的意志的人,才能真正做到“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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