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是国家省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群众民生福祉,是一项重大民生、民心工程。为确保我县清洁取暖工作任务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_年,我县农村清洁取暖计划完成2600户,任务已分配到各镇街。截至目前,已上报确户台账户数1979户,确户台账台数20_台。其中,开发区、武台镇、卞桥镇、郑城镇、白彦镇、丰阳镇、流峪镇工作进展较快,上报确户台账及时,其他镇街进展较慢,上报确户台账相对滞后。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镇街不够重视,未能及时开展工作,任务落实迟缓。
二是有的镇街上报确户台账数据不完善,存在缺项漏报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重视任务落实。各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问题,认真开展工作,落实任务,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二是台账管理规范,报送及时准确。各镇街需在8月底前完成确户台账报送工作,确保上报台账数据详实准确。同时加强内业资料管理,规范归档。
今年以来,兰山区严格落实省、市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建设,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着力绘就“民心更暖天更蓝”的美好图景。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摸底,积极推进年度清洁取暖建设
农村分散清洁取暖方面:为扎实做好农村分散清洁取暖建设工作,年初,兰山区成立专项工作组,针对辖区内一般农村、农村新型社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等场所的清洁取暖情况,以村为单位,入户开展摸底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并根据摸底情况科学制定年度清洁取暖建设计划。兰山区20_年农村新型社区清洁取暖建设计划涉及半程镇、枣园镇两个镇,计划新增集中供热1450户;到20_年底,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清洁取暖总数达到267个,农村卫生室清洁取暖总数达到317个,农村养老院清洁取暖总数达到8个,农村新型社区清洁取暖总数达到56个,实现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等公共场所及农村新型社区、一般农村冬季清洁供暖全覆盖。截止目前,半程镇450户建筑取暖设施或配套气、电等能源供应设施设备已经配套完毕,正在组织回迁户有序回迁;枣园镇集中供暖900户建筑取暖设施已经配套完毕,剩余100户因枣园镇两个供热公司运行锅炉均低于35吨,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规定须关闭运行,原供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正在努力争取通过其他途径保障供热。
城市集中供热方面:兰山区城区的供热公司共有蓝天热力、恒源热力、新城热力三家企业,供热面积4094万平方米,其中蓝天热力1366万平方米,恒源热力961万平方米,新城热力1767万平方米,基本满足城区供热需求。在此基础上,我区计划对14个还建社区及老旧小区新建集中供热设施,增加集中覆盖供热面积万平方米,进一步提高城区集中供热水平。目前工程已处于收尾阶段。同时,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兰山区与恒源热力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在临沂大学城污水厂建设清洁能源冷热综合利用项目,利用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后的污水废热,采用先进的三工况热泵技术冬季供暖、夏季制冰,为周边商住区供热供冷(空调),生产供应工业冰,全过程零排放、零污染,供热范围覆盖荣盛华府小区26万平方米,高尔夫庄园21万平方米,御景苑3万平方米,共约50万平方米,目前项目正在进一步推进中。
>(二)多措并举,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水平
兰山区共有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山东 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兰山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三家管道燃气企业,20_年,三家公司与上游供气企业共签订约亿方的年供气量合同,并与万个用户签订供气合同,有量有价,明确违约责任,基本实现燃气供应全覆盖。兰山区对燃气用户实行区分供应,分为不可中断用户、可调节用户两类,实施调节式供气,并对1400余户企业、个人实施煤改气,新增用气量120万方,实现了供气连续性,有力保障了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兰山区将根据省、市关于加快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销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强化责任、创新方式,精准施策、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清洁取暖工作。
(一)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支持。积极在小城镇推广电锅炉集中供暖,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和成本分摊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完善城乡气、电等清洁能源补贴机制,多渠道争取国家支持,力争使我区清洁取暖费用适度,既保证群众用得上,又保证群众用得起。
(三)大力推进集中供热。统筹电力和热力需求,利用城区及周边热电联产、工业企业余压余热资源和气电供应条件,加快完善城乡热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拓展集中供热和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范围,依托城市热力和能源优势,为城区和周边农村地区新能源替代打下基础;创新取暖公共设施建设社会融资模式,推动小区域集中供暖,同步关停替代高能耗、重污染的燃煤锅炉和落后小热电机组;同时,依托兰山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较多的'优势,在农村地区大力发展污水源供热项目。
木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_、_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_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鲁厅字[20_]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地区取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_)208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任务和《木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利用四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协调,科学组织实施。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多能互补”的技术路线,选择适宜的取暖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城区和农村清洁取暖工程。
(二)工作目标
到20_年冬季采暖季前,全县完成市领导小组确定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按照示范带动、面上推广、分步实施的原则,将20_~20_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按1:3:4:2的比例进行分解,实现主城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县城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85%,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5%。
二、实施范围
对主城区和县城城区优先采用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清洁取暖方式;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规划
按照市领导小组要求,9月底前完成《木木县冬季清洁供暖专项规划(20_~20_)》。
(二)示范带动
20_年10月底前,采用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地热能、空气能、天然气、电直接等清洁取暖方式,完成《木木市20_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木办字[20_]8号)下达的我县2446户改造任务。(狮子楼街道办事处650户、博济桥街道办事处840户、侨润街道办事处956户,共计2446户。)
(三)全面推进
20_年-20_年10月底前,完成市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的清洁取暖改造具体任务指标。
(四)总结验收
20_年10月底前,做好验收和总结工作,建立清洁供暖长效机制。并做好国家、省、市清洁取暖迎检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县财政局负责制定《木木县冬季清洁取暖财政补助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县政府承担清洁取暖工程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督使用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县住建局负责全县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和各乡、镇清洁取暖督导工作。
(四)县市政中心负责编制《木木县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20_~20_)》;负责气源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博济、侨润、狮子楼办事处清洁取暖督导工作。
(五)县规划局和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工程规划制定及规划手续办理工作。
(六)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强化考核,监督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负责清洁取暖项目环评工作。
(七)县发改局依法办理清洁取暖项目的立项、审批、备案、核准工作。
为做好我省清洁取暖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xx﹞17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清洁取暖工作
我省冬季寒冷,取暖期长,地域广阔,地区差异大,取暖资源分布不均衡,清洁取暖工作任务繁重。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落实好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高度重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切实把冬季取暖燃料供应的够不够,房屋热不热,取暖负担重不重等放在重要位置,对群众取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加强燃料生产、运输、储备,进一步稳定燃料价格和取暖电价,扎实稳妥地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二、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清洁供暖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青海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为指导,结合资源禀赋,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积极探索电锅炉、地热、太阳能供暖等不同的清洁取暖方式,加强取暖季各种数据的监测,认真分析建设和运行成本,选择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承受的'技术路径后全面推广,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变革,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贡献。
各地在推动“煤改电”“煤改气”时,要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天然气气源有保障、电力能满足、价格能承受的情况下进行清洁取暖改造。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要全面排查,保证资源跟得上,群众用得起,房屋有温度。
>三、切实提高住房保温效果
各地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政策渠道,稳步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城镇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同时鼓励广大农牧区充分利用我省太阳光热条件好的优势,建设太阳能采暖房,提高住房自身采暖和保暖效果,降低取暖设施用能成本。
>四、做好冬季取暖工作总结评估
各地要将清洁取暖工作任务细化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各部门和单位之间按责任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全力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加强冬季取暖燃料和电力供应、群众价格承受能力、取暖效果等的跟踪,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冬季清洁取暖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实现群众长期可靠安全温暖过冬。各地冬季取暖牵头部门于采暖季结束后1个月内将清洁取暖工作评估总结报省能源局。
我乡对电代煤工作高度重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搞好调度,现已完成安装任务,正常供暖。
>一、电代煤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20_年我乡电代煤工作试点3个村:海丰村、边庄村、东王村,共改造785户,其中:海丰村312户、边庄村323户、东王村150户。完成收费785户,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已能正常供暖。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电闸、电表负荷不足,电量过大时容易跳闸,影响取暖;二是变压器负荷不足,功率不足,需要调配。举措:已责成香坊乡电管站就变压器负荷不足问题进行解决;更换大功率电闸、电表,确保居民正常取暖。
三、冬季清洁取暖情况
其余16个村均统一配送清洁型煤,确保清洁取暖。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实施方式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引导推动,完善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突出市场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推进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资源条件、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适宜的清洁取暖策略,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推进。农村地区要坚持整镇(街道)、整片区、整村推进,选取1-2个连片区域同步推进农房节能改造,积极打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试点。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筹备。各区(市)组织开展前期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立计划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方案报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各区(市)依据年度实施方案,依法组织开展项目招标,施工队伍确定,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居民用户承诺书等工作,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项目验收。各区(市)政府要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在每年10月底前做好调试验收工作。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资环〔20xx〕3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做好绩效自评和实地核查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四、补贴政策
(一)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补贴。
1分散式电代煤初装补贴。对热泵类电采暖设备(对设备台数不作要求)购置、安装及电表后管线改造费用,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户,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有特殊情况的区(市),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同意后执行。
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菏办发[20_]18号文件确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的通知》中第4项内容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认真梳理总结,现将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清洁取暖工作
20_-20_年郓城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72568户,涉及22个乡镇街道420个村,基本实现农村清洁取暖全覆盖。按照年度划分:20_年改造10782户,20_年改造8780户,20_年改造9793户;20_年改造32213户;20_年改造11000户,按照改造方式划分:天然气改造11375户,电改造53854户,地热改造2989户,太阳能改造3462户,空气源改造888户。
>二、燃气工作
(二)供气方面。督促燃气企业已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能够满足“气代煤”用户用气需求,保障项目长期发挥效益,督促乡镇、村居、社区加大清洁取暖监管力度,确保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一)“煤改电”“煤改气”投资和运行成本比较高,农村推广难度比较大。与传统取暖方式相比,用气、用电采暖成本大幅提升,由于农村老百姓承受能力有限,即使加上政府补贴,其采暖费用也仍然比原来用散煤取暖高,一些老百姓感觉不如原来经济实惠,存在“煤改电””煤改气“后舍不得用、少用等情况。
(二)政府补贴负担比较重,运行费用需要每年补贴
(三)习惯于传统取暖方式,对电采暖接受度待提高
除采暖成本较高的原因外,农村地区受长期以来的消费观念、采暖习惯等因素影响,部分老百姓仍然依赖于传统的燃煤、薪柴等供暖方式满足取暖需求,有些群众感觉气、电采暖不够给力,不如原来的炉子烧得热乎,对“煤改电””煤改气“存在抵触情绪,即使改了也弃之不用。特别是北方许多农村地区群众仍然延续着传统的土炕取暖方式,兼顾取暖和做饭,而“煤改电””煤改气“只解决取暖问题,做饭还得继续用煤。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摸底调查,确认20_年改造规模。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在建设方案、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推进项目的实施。完成建设方案改造任务,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确保清洁取暖户温暖过冬。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12号)和《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函》(鄂能局函〔20xx〕305号)精神,全面推进我旗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供暖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为原则,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推进城镇供热能源清洁利用和供热系统高能效,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良好基础。
>二、发展现状及目标
(一)取暖现状
全旗总取暖面积93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700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74%,其中城镇地区清洁取暖面积386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10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面积314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为56%。
(二)总体目标
(三)清洁供暖方式
1.大力推广电供暖
2.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
>一、存在问题
一是技术路径有限。目前,全省都在推进“煤改气”、“煤改电”举模式,同步探索生物质、热泵等其他清洁取暖方式。比如,《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_-20_)》提出,要综合采用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天然气取暖、电取暖、工业余热取暖、可再生能源等其他清洁取暖方式开展冬季取暖工作,但在具体实践中, 各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由于受到发展条件、配套设施等限制,往往只能采用电取暖或可再生能源取暖方式。
二是清洁取暖成本压力较大。农村地区多以传统燃煤为主,按照煤炭元/斤价格,一个冬天一户平均的采暖费用在1000元左右,部分群众为节约成本,选择劣质煤或柴,一个冬天平均费用在400到700元,这还包括了日常的烧水、做饭用煤。而电取暖由于价格昂贵,以平均元/度电计算,整个采暖季,仅空调电费支出就超过202_元,普通农村家庭很难负担。因此,很难得到群众尤其是农村地区群众的认可。目前,社区楼房主要采取集中供热和电暖气、空调等电供热为主。由于集中供热仅仅能够覆盖到新建社区,大量区域依然无法实现有效覆盖。
>二、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布局,宣传引导。该镇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全镇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利用喇叭广播、宣传条幅等方式,广泛宣传使用洁净煤取暖的重要意义,让清洁取暖的政策深入农村增进社会公众对清洁取暖的了解和支持,动员广大农村居民使用洁净煤,村干部加强巡逻督导,分片入户,掌握每户取暖实情,严格查处劣质散煤,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散煤行为,推广洁净煤使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精准摸排、不漏一户。
二是疏堵结合,加强推广力度。全面禁止劣质散煤的销售,通过政策奖补和实施多类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同时加大先进民用和商用环保炉具的推广力度,推进本辖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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