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政治理论体系缺乏系统深入的学习和理解,往往有实用主义学习的现象,需要什么知识时,就去寻找什么样的学习内容。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
2、政治修养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观察和分析问题,缺乏高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3、价值观念不够恒定。生活中偶尔会与高收入人群去比辛苦、比享受的错误思想,容易产生对艰苦奋斗工作持抱怨情绪;随着年龄增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也有所退化。
1、有时不太注重对政治理论的学习,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做得不够到位,对政治忠诚的理解不够深刻。
2、在践行政治忠诚中偶尔会考虑个人的进退得失,我是谁、为了谁有时还模糊不清,践行政治忠诚的自觉性还没有达到新的水平。
3、如何在工作中体现政治忠诚切入得还不够准确,如何将政治忠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去推进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做得还不够到位。
1、增强学习意识,做学以致用的表率。坚持系统学习、经常学习、终身学习,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人生需要,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不断掌握新知识、增长新本领、达到新境界,努力成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表率,成为勇于实践、学用结合的表率。
2、增强宗旨意识。个人利益永远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坚决克服对当事人态度生冷的现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提高司法公信度和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出发。
3、增强大局观念。坚决克服过去在工作中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淡薄的问题,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培养良好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工作责任心,逐渐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
5、努力学习业务。努力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司法工作中去。
总之,通过这次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严守党纪党规和警纪警规的自觉性,增强了法纪意识、自纪意识,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更加严于律己、严于修身,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县政法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报请县委同意,经县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_年4月开始,在全县政法队伍中开展教育整顿。为确保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现制定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好人主义之害”等活动,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公平正义、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大力开展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切实解决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政法队伍纯洁性,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警,确保绝对忠诚可靠。在全县政法干警中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做到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形式多样化、确保实效性,坚决全面彻底肃清周永康、苏荣流毒影响,教育引导政法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永葆忠诚使命的政治本色,使得党员干警数量优势转化为队伍建设质量优势。
(二)强化纪律束警,提升政法队伍纯洁性。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以案示警、自查自纠、正风肃纪、解放思想大讨论有机结合,通过开展政法干警涉黑涉恶有关案例警示教育,突出问题大起底大整改,集中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严和“怕慢假庸散”等纪律作风问题,促进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警。
(三)强化监督治警,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管理,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动态监管,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办理、规范接触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推动政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强化担当强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教育整顿,以政法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为xx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
集中整顿活动从4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4(4月15日至4月30日)
1、20_年4月上旬,召开全县政法信访暨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将此项工作作为贯穿全年的政法队伍工作重点任务推进;
2、县委政法委机关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阅方案,研究部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工作,县政法各部门学习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3、县政法各单位结合全县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详细进行分解立项,制定具体方案和台账。会议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名单、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于4月30日前书面报县委政法委;
4、县政法各单位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科学制定本单位教育整顿期间政治学习时间计划课程安排,统筹运用党组(党委、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单位集中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项目化、清单式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政治学习计划安排于4月30日前报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各单位还要分别拟定一份百分制的政治理论知识测试试题采取闭卷考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
(二)自查自纠阶段5(5月1日至9月31日))
1、围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查找和解决县政法单位领导班子中存在的状态不佳、干劲不足、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畏缩不前、争先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对软、懒、散的班子进行整顿;对漠视队伍管理,不敢动真碰硬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直至建议组织部门予以调整。一要对照扫黑除恶斗争中暴露出的政法队伍突出问题,对照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县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支部)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查摆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县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的自查自纠报告,于7月29日前报县委政法委;二要研究制定严格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三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政法各项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2、围绕政法干警为民服务意识差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人员存在的执法不规范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解决部分干警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部分干警慵懒散拖,为民服务意识差的问题。一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聚集“好人主义之害”,以党支部为单元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形成大学习、大讨论的生动局面。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牵头组织分层分类开展调查研究,系统检视思想政治、素质能力、作风形象、队伍建设等方面弊端不足,列出问题原因,分析问题根源,撰写调研报告,纵深推进教育整顿活动;二要开展自查自纠。在7月15日前,以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重点,深入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县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报本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审核;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报县委政法委书记审核后,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备案。县政法委书记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报市委政法委书记审核后,报市委政法委备案;三要强化对政法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结合贯彻落实新时代“赣鄱先锋”选树学活动,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帮助群众、公正执法司法一线,大力发掘一批政治强、情怀深、业务精、口碑好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强党支部、最美干警等创建(评选)有关活动,号召干警干部学先进、当先进、争先进;四要广泛开展文明执法、文明司法活动,解决好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等方面的问题;五要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坚决根治政法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六要突出抓好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培训,健全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七要健全明察暗访、查办督办、公开通报、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八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诉讼难等问题进行暗访督查,并立项督办,推动整改解决;九要紧盯执法司法活动重点环节,以审判机关的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检察机关的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公安机关刑事取保候审和行政处罚案件,司法行政机关的公证业务、法律援助案件为着力点,抽调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扎实开展一次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案件暇疵、错误,督促纠错补假,视情追责问责,督促干警公正执法司法。
3、围绕部分干警无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少数基层政法单位管理不规范,导致部分干警无视工作纪律,不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上班或假期满后仍不上班;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多发;上班时间无故离岗、串岗、脱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看电影、聚众闲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时间纪律松弛、精神懈怠甚至脱岗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一要开展明查暗访,对干警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并公开通报,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受理问题线索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二要对出现问题较多的政法单位进行挂牌督办、限时整改、不定期回访。
4、围绕部分干警违法违纪查处案件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政法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问题;严肃查处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违纪问题。一要对现在掌握的案件线索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件进行甄别查处;二要对处理信访案件中发现的徇私枉法、故意办错案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要对在执法办案中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一件不留地进行追究;四要从严查处活动期间领导干部和民警顶风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政法干警远离违法违纪违禁违规的“警戒线”;五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的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重点,对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形成剖析报告。县政法各单位案例剖析报告于4月30日前报县委政法委。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底)
巩固提高阶段是确保整个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顿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切实转变队伍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拉近警民关系的关键阶段。
1、进行警示教育,抓好整改提高。把推动整改落实与专题警示教育相结合,围绕改进作风、增强党性修养,对前阶段查找出来问题整顿情况回头看,并结合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对干警工作、生活、纪律、作风、服务态度等存在的问题,在干警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干警心灵受到震撼,真正受到教育。
2、加强司法执纪,严查违法违纪。加强司法执纪力度,通过经常性明察暗访、阶段检查、巡查、案件评查、问题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整顿不到位、整改成效不大,群众依然反映不断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作出曝光、警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政法各部门结合自查排查和集中整治情况,对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行汇总归纳、梳理立项;属于有制度而没有执行到位的,出台严格的措施保证制度落实;属于制度不完善的,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健全;属于尚无明确制度的,加紧研究制定建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政法各单位要把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政法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主要任务、具体要求,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公开曝光反面典型,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展示活动取得的成效,推动整顿活动健康发展,让群众感受到政法队伍形象的明显变化。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教育整顿与当前政法工作有机结合,将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业务工作融入政治学习、问题查摆、整改落实全过程各环节,做到纪律作风问题整治与工作攻坚创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把工作业绩评价纳入教育整顿成效评价范围,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严的政治要求、更实的政治作风,促进政法事业长足进步。
(四)加强督导,强力问责。县委政法委将组织督导组对政法各单位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进行重点督察巡查,对推进缓慢、流于形式、问题突出的情况进行通报和责任查究。县政法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教育整顿工作的检查指导,着力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检务督察、警务督察等内部监督机制和手段,持续深入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监督检查活动,倒逼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特别要强化高压震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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