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分设定点隔离防控组、居家隔离防控组。
定点隔离防控组组长:姜瑜晖
定点隔离防控组组员:赵杰、陈宏明、姜红星、邵俏敏
居家隔离防控组组长:裴春风
居家隔离防控组组员:各涉村组团联村团长
(一)严格执行疫情监测上报工作制度。由各组制定巡查监控名单,对防控对象进行24小时监控;协调卫生院配合做好防控人员体温检测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情况,按照程序流程及时上报、送医。
(二)积极做好防控人员配合工作。对重点防控对象由各组成员和卫生部门工作人员、村干部做好思想工作,引导防控对象自觉配合病情监测和隔离防治,对拒不配合的相关人员,由组长负责协调卫生、执法、公安等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三)严格落实执行乡村干部责任落实制。定点隔离组要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居家隔离组要建立“一人一策”防控工作机制和“六个一”防控工作队。各组成员要结合防控对象实际情况细化责任分工,既要保障隔离防控不留隐患,也要保障防控对象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一、居家隔离者的管理
村医或其他医护人员不能直接接触居家隔离者,居家隔离者也不能直接接触家庭内其他成员,切实做到一人一隔离。
社区干部、网格员、社区医生、村医要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通知》(甘卫疾控函〔20_〕53号)的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简称密接者)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为被隔离的密切接触人员配备“五个一”(一支体温计、一瓶消毒液、一本宣传册、一个口罩、一张表格),并教会被隔离人员体温测量方法(要在距离被隔离人2米以外进行培训,并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每日早晚由被隔离人员自行测量体温并填写表格后,将表格放置于室外指定位置。第二天早上社区医生或村医从指定位置统一收集表格,社区医生或村医避免直接接触隔离者。家庭其它成员要避免与被隔离人的接触。
二、密切接触者的居家消毒
密接者观察期间,为了防患于未然建议家庭对密接者居住生活的环境及使用、接触的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和彻底消毒。
(一)各种污染对象的消毒方法
1.空气:室内做好通风换气,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一般建议早晚各通风一次,每次30分钟。冬天开窗通风时,需注意室内外温差大而引起感冒。
2.垃圾: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1:100的84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
3.物体表面:桌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用1:200的84消毒液擦拭消毒,后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
4.地面:每天用1:200的84消毒液进行湿式拖地。
5.日常的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用1:200的84消毒液浸泡1小时,或采用煮沸15分钟消毒。
6.餐具:煮沸15分钟或用1:200的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7.手及皮肤:手及皮肤消毒可采用医用碘伏或75%酒精擦拭。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在流动水下冲洗至少20秒,然后用碘伏或75%酒精擦拭。如粘膜(口腔、鼻腔粘膜、眼结膜等)受污染时,请及早就医。
8.污染物(主要指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少量污染物可用纱布、抹布等沾取1:10的84消毒液喷洒消毒。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干毛巾完全覆盖后用1:10的84消毒液喷洒消毒,30分钟后清除干净。再用1:100的84消毒剂,擦(拖)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2米范围。处理污染物应带乳胶手套与口罩。
(二)观察期间被确诊为患者如何消毒
如隔离观察期间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被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请联系辖区疾控机构对居住环境按照《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消毒技术方案》的要求对居住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三)84消毒剂配比及使用
配置84消毒液时,请严格参照产品说明书中有效氯含量进行配制。常见氯含量5%的84消毒液配比及用途如下:以1:100稀释后即为有效氯为500mg/l的消毒剂,用于垃圾喷洒消毒;1:200稀释后为有效氯为250mg/l的消毒剂,用于物体表面擦拭、日常织物、地面、餐具等消毒;1:10稀释后为有效氯为5000mg/l的消毒剂,用于污染物消毒。
(四)使用84消毒剂的注意事项
1.84消毒液有一定的刺激性与腐蚀性,必须稀释以后才能使用。被消毒物品应该全部浸没在水中,消毒以后应该用清水冲洗干净后才能使用。
2.84消毒液的漂白作用与腐蚀性较强,最好不要用于衣物的消毒,必须使用时注意配比浓度,浸泡的时间不要太长。
3.84消毒液是一种含氯消毒剂,而氯是一种挥发性的气体,请注意密封保存。
4.不要把84消毒液与其他洗涤剂或消毒液混合使用,这样会加大空气中氯气的浓度而引起氯气中毒。
5.84消毒液应该放在小孩够不着的地方,避免误服
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部署,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高风险地区外来人员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通知》(舒指办〔20-〕10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负全责,抽调卫生、公安、后勤保障及心理疏导等人员组建工作组,负责隔离点日常管理、防疫防控、安保、后勤保障等事务,工作组长由乡计生卫生分管负责人束红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乡卫生院院长方廷林同志担任,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业务及管理工作,接受县疾控中心对工作业务指导。同时,排定专班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24小时带班值守。
乡征用在新建卫生院职工周转房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行分区管理,划定工作人员生活区、医疗区、隔离区等区域;被隔离人员要实行“三分离”(居住分离、用餐分离、生活用品分离)。具体工作由县疾控中心根据省市关于开展集中隔离工作的要求予以指导,并经县疾控中心评估认定合格后启用。
对从境外及疫情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其他确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确认并提供名单。
乡对本辖区内的集中隔离人员进行宣传发动,认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明确对集中隔离人员家庭安排专人包保,摸排被隔离人员中独居、老弱病残及生活困难的家庭,做到关心关怀到位,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安心参加隔离。
1.确认需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要主动配合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签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承诺书,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确认并组织实施。对拒绝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向被隔离人员出具强制集中隔离告知书并执行,公安派出所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2.转运乡统一安排救护车辆进行人员转运。在转运隔离人员时,派出所安排警车随行保障,确保转运过程安全稳定。
3.接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对照个人身份信息、承诺书等资料,核对转运人员身份无误后,接收进行医学观察。
4.医学观察
(1)乡卫生院每天安排专人早、晚对集中隔离人员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医学观察记录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2)医学观察期间,集中隔离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的(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观察点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如排查结果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3)医学观察期满时,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
乡将进一步完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观察点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安保、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实际情况分设定点隔离防控组、居家隔离防控组。
定点隔离防控组组长:姜瑜晖
定点隔离防控组组员:赵杰、陈宏明、姜红星、邵俏敏
居家隔离防控组组长:裴春风
居家隔离防控组组员:各涉村组团联村团长
(一)严格执行疫情监测上报工作制度。由各组制定巡查监控名单,对防控对象进行24小时监控;协调卫生院配合做好防控人员体温检测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情况,按照程序流程及时上报、送医。
(二)积极做好防控人员配合工作。对重点防控对象由各组成员和卫生部门工作人员、村干部做好思想工作,引导防控对象自觉配合病情监测和隔离防治,对拒不配合的相关人员,由组长负责协调卫生、执法、公安等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三)严格落实执行乡村干部责任落实制。定点隔离组要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居家隔离组要建立“一人一策”防控工作机制和“六个一”防控工作队。各组成员要结合防控对象实际情况细化责任分工,既要保障隔离防控不留隐患,也要保障防控对象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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