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筠连县维新镇钓鱼台煤矿发生重大瓦斯事故。这起事故是在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全市上下认真吸取巡司镇大地煤矿地面爆炸事件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后发生的事故;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站在gdp千亿元的新起点上,加快建设区域性经济强市的关键时刻发生的事故,使我市近年来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发生逆转,打乱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工作部署。更为重要的是,事故夺走了13条鲜活的生命,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给遇难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痛苦。
这起事故值得我们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进行认真回顾和深刻反思。从客观上讲,我们在抓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特别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后,将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抓得紧之又紧,在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委四届二次全体会、市政府四届一次全体会等会议上,都对安全生产进行了重点强调。近两个月,市上还连续5次组织召开了有区县政府领导参加的各类安全工作会议,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我们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不断完善一把手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措施、责任都非常明确。特别是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市政府要求各区县政府对煤矿实施了停产措施,并对煤矿节后复工复产进行了严格管理,严把隐患排查整改、验收检查、复产审批关口。针对春节前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的特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区县和重点骨干企业,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大检查。仅煤矿行业,就组织三个安全检查组,采用暗访、夜查、突击检查等方法,检查了煤矿14个,查出违法行为和隐患289条。
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筠连县继去年12月20日发生大地煤矿地面爆炸事件后,今年2月3日再次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们在安全生产监管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加以深刻反思。一是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仍然对安全生产的艰巨性、重要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认识不到位,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措施执行不坚决。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差,对煤矿内部的安全检查督促、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不了解不过问,对安全工作的监管不深入。三是监管不到位。一些负有煤炭安全监管责任的区县部门工作不扎实,没有靠前指挥,只把安全生产工作停留在口头上,落实在表面上,没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去真查、实查,盯住整改,致使一些重大隐患至今仍未得到解决。四是投入不足。煤炭资源整合矿井技改工程建设进度缓慢滞后,对科学治灾、技术防灾的研究运用还有差距,没有完备可靠的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平台,一些区县没有实时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全程信息化监管。五是行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煤炭行业员工安全知识缺乏,素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明显不够,监管专业人才严重不足,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同志们,新的历史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有着极强的特殊性和极端的重要性。只有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对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对经济带来的损失和对事故家庭带来的不幸,社会才能和谐安定,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当前,我市正积极抢抓机遇,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确保“一季度”开门红顺利实现和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吸取这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在血的教训面前,做到清醒、清醒、再清醒,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创新的方法,真抓实干,超前防范,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涉及范围广,工作环节多,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切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造成事故的根源是安全隐患的存在,隐患不除,事故难免。全市上下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排查必须彻底。隐患排查年年都在搞,容易使部分单位、部分干部职工产生麻痹松懈、疲劳厌战情绪。全市上下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特别是煤矿、道路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要排查彻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台账必须规范。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市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台账,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内容、整治要求、整治时限明确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三是重点必须找准。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突出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必须把问题找准,找到症结所在,对症下药,重点突破。要突出找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备带病运行、超期服役、超负荷运转、超能力生产等问题,集中开展好整治。
(二)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把煤矿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紧抓好。一是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决纠正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各级领导干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二是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和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必须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三是要突出抓好煤矿“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矿,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要突出抓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特别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资源整合矿井、技改矿井未经安全验收,不得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擅自开工建设的,经信、安监等部门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取消矿井资源整合技改资格。四是要切实强化县、乡政府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进一步明确辖区内的重点矿井、重点部位,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非法生产建设煤矿,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已经取缔的非法生产建设煤矿,要严防死灰复燃;对“打非”责任不落实、引发事故的,除要追究矿主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全力确保安全生产总体稳定。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存在的安全问题,突出抓好全市各行各业安全生产。一是要抓好交通安全。严格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对河道和库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二是要抓好消防安全。切实抓好公共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切实加强对市场、商场、歌城、网吧、宾馆等消防重点监控单位的执法检查。三是要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大力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勘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严防各类建筑事故发生。四是要抓好学校安全。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检查,特别对危房、餐饮、住宿等部位要重点监控,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五是要抓好食品卫生等安全。要加强对副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检查整治,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在全市各行各业中形成安全工作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第一”和“不安全不生产”作为一种理念、一种意识,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切实做到预防为主,超前防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层层分解细化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加大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力度,督促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政府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是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实现的,市安监局、经信委、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及川南煤监分局均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部门,既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又要强化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细、做实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措施,严格执法。一是要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已经建立的区县要按照事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的方式健全完善,发挥作用,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尚未建立的区县必须在今年9月以前建成投运。要督促煤矿业主加大资金投入,在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中,建设本质安全矿井。二是要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各区县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保证监管工作需要。要加大从芙蓉集团、芙蓉煤矿、川南煤业等单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区县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队伍。要创新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与省安监局联合建立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为煤矿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撑。三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重点查处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的行为,及时督促企业建立严格的“不安全不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坚决克服陈旧的安全生产思维模式、管理模式和操作规程。要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加大督办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查事故,依法问责。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和事故查处规定及处理权限,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实行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目标责任完成进度月通报、季检查、年考核制度,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快速、准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对负有煤矿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以及不正确履职行为,市监察局要严肃追究责任。
一、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月3日,筠连县维新镇钓鱼台煤矿发生重大瓦斯事故。这起事故是在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全市上下认真吸取巡司镇大地煤矿地面爆炸事件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后发生的事故;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站在gdp千亿元的新起点上,加快建设区域性经济强市的关键时刻发生的事故,使我市近年来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发生逆转,打乱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工作部署。更为重要的是,事故夺走了13条鲜活的生命,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给遇难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痛苦。
这起事故值得我们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进行认真回顾和深刻反思。从客观上讲,我们在抓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特别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后,将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抓得紧之又紧,在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委四届二次全体会、市政府四届一次全体会等会议上,都对安全生产进行了重点强调。近两个月,市上还连续5次组织召开了有区县政府领导参加的各类安全工作会议,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我们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不断完善一把手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措施、责任都非常明确。特别是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市政府要求各区县政府对煤矿实施了停产措施,并对煤矿节后复工复产进行了严格管理,严把隐患排查整改、验收检查、复产审批关口。针对春节前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的特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区县和重点骨干企业,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大检查。仅煤矿行业,就组织三个安全检查组,采用暗访、夜查、突击检查等方法,检查了煤矿14个,查出违法行为和隐患289条。
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筠连县继去年12月20日发生大地煤矿地面爆炸事件后,今年2月3日再次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们在安全生产监管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加以深刻反思。一是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仍然对安全生产的艰巨性、重要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认识不到位,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措施执行不坚决。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差,对煤矿内部的安全检查督促、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不了解不过问,对安全工作的监管不深入。三是监管不到位。一些负有煤炭安全监管责任的区县部门工作不扎实,没有靠前指挥,只把安全生产工作停留在口头上,落实在表面上,没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去真查、实查,盯住整改,致使一些重大隐患至今仍未得到解决。四是投入不足。煤炭资源整合矿井技改工程建设进度缓慢滞后,对科学治灾、技术防灾的研究运用还有差距,没有完备可靠的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平台,一些区县没有实时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全程信息化监管。五是行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煤炭行业员工安全知识缺乏,素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明显不够,监管专业人才严重不足,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同志们,新的历史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有着极强的特殊性和极端的重要性。只有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对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对经济带来的损失和对事故家庭带来的不幸,社会才能和谐安定,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当前,我市正积极抢抓机遇,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确保“一季度”开门红顺利实现和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吸取这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在血的教训面前,做到清醒、清醒、再清醒,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创新的方法,真抓实干,超前防范,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涉及范围广,工作环节多,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切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造成事故的根源是安全隐患的存在,隐患不除,事故难免。全市上下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排查必须彻底。隐患排查年年都在搞,容易使部分单位、部分干部职工产生麻痹松懈、疲劳厌战情绪。全市上下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特别是煤矿、道路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要排查彻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台账必须规范。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市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台账,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内容、整治要求、整治时限明确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三是重点必须找准。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突出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必须把问题找准,找到症结所在,对症下药,重点突破。要突出找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备带病运行、超期服役、超负荷运转、超能力生产等问题,集中开展好整治。
(二)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把煤矿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紧抓好。一是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决纠正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各级领导干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二是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和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必须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三是要突出抓好煤矿“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矿,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要突出抓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特别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资源整合矿井、技改矿井未经安全验收,不得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擅自开工建设的,经信、安监等部门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取消矿井资源整合技改资格。四是要切实强化县、乡政府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进一步明确辖区内的重点矿井、重点部位,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非法生产建设煤矿,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已经取缔的非法生产建设煤矿,要严防死灰复燃;对“打非”责任不落实、引发事故的,除要追究矿主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全力确保安全生产总体稳定。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存在的安全问题,突出抓好全市各行各业安全生产。一是要抓好交通安全。严格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对河道和库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二是要抓好消防安全。切实抓好公共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切实加强对市场、商场、歌城、网吧、宾馆等消防重点监控单位的执法检查。三是要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大力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勘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严防各类建筑事故发生。四是要抓好学校安全。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检查,特别对危房、餐饮、住宿等部位要重点监控,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五是要抓好食品卫生等安全。要加强对副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检查整治,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在全市各行各业中形成安全工作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第一”和“不安全不生产”作为一种理念、一种意识,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切实做到预防为主,超前防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层层分解细化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加大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力度,督促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政府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是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实现的,市安监局、经信委、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及川南煤监分局均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部门,既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又要强化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细、做实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措施,严格执法。一是要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已经建立的区县要按照事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的方式健全完善,发挥作用,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尚未建立的区县必须在今年9月以前建成投运。要督促煤矿业主加大资金投入,在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中,建设本质安全矿井。二是要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各区县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保证监管工作需要。要加大从芙蓉集团、芙蓉煤矿、川南煤业等单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区县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队伍。要创新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与省安监局联合建立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为煤矿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撑。三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重点查处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的行为,及时督促企业建立严格的“不安全不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坚决克服陈旧的安全生产思维模式、管理模式和操作规程。要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加大督办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查事故,依法问责。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和事故查处规定及处理权限,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实行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目标责任完成进度月通报、季检查、年考核制度,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快速、准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对负有煤矿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以及不正确履职行为,市监察局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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