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教集团化发展挑战重重
1、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湖北省起步较晚,不占先机早在 202_ 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就明确提出了要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湖北省在 202_ 年才出台《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鄂教职成〔202_〕11 号),导致湖北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出现滞后现象,直到近两年才快速发展。
2、职教集团成员企业的合理需要得不到支持或保障职教集团内的企业与职业院校协作与融合,参与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一线骨干承担教学任务,接纳学生实习,由此增加人员调整、设备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成本得不到令人满意的补偿。企业在用自己的人员和技术培养锻炼学生,而毕业生很强的流动性往往并不能满足企业对合格人才的需求,而目前这一损失并没有得以补偿。问题是多方面的,这或是由于职教集团没有将职教资源开发到位并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没有触动其成员企业的利益相关性,没有促进区域内优秀人才的合理流动,致使职教集团成员企业在人力资源需要方面得不到满足。
3、湖北地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不平衡就湖北地区而言,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过程中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各行业间的不平衡和地区间的不平衡。湖北省职业教育集团大都是以行业和区域划分进行分类组合的,有鲜明的行业和地区特点,但主要集中于经济开发区的高新行业和企业、历史悠久的机械制造业及光电子产业,而相对弱势的服务行业、农业还未进行充分的集团化办学。湖北省区域化职教集团办学大都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以武汉为主,而那些边远的山区,如十堰等贫困地区依旧是职教资源薄弱,缺乏支持与帮扶。
(1)产业不平衡。根据湖北省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在新兴产业、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各产业上各有侧重,各有分布。目前湖北省所成立的 24 家职业教育集团中,制造业所占比重最大。农业方面成立的有十堰市农业教育集团,以及 202_ 年刚成立不久的湖北省现代农业职教集团。但作为农业大省,湖北在农业产业化提升、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改善农业服务水平方面肩负重任,农业作为一国一省之根本,现有的职教集团规模是远远不够的。现代服务业方面,通过这几年的建设已经有了相当的进展,如旅游职教集团、物流职教集团、酒店管理职教集团和护理职教集团等,涉及到了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许多领域,不论数量还是规模正努力适应着湖北的产业发展需求,但在新型服务业方面仍然存在空白。同样,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和发展短板。
(2)地区不平衡。湖北经济强调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应充分发挥武汉、襄阳、宜昌一主两副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全省形成以武汉为龙头、湖北长江经济带为主轴、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为两轮的一线串珠、双轮驱动的区域发展新格局。但是在职教集团分布地域上湖北呈现一种极不平衡的态势。24 家职教集团中,牵头院校或政府有 11个位于武汉,3个位于襄阳,十堰、荆门和孝感各 2个,咸宁 1个。可见,在湖北省经济相对发达的中心城市,职教集团得到了相对快速的组建与发展,但中心城市所辐射的部分区域覆盖率为零,特别是鄂西偏远山区,不论是职业教育还是经济状况都令人担忧。
4、各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有待加强从湖北职业教育集团组建格局可以看出湖北省职教集团内部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处在职业院校主动的层面上。在湖北已经成立的 24 家职业教育集团中:由职业院校牵头的有 17个,占 71%;由政府部门牵头的有 7个,占29%,对于集团化办学口号的支持大于行动的帮扶。在湖北省现有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绝大部分合作项目都是依靠职业院校主动与企业、行业联系而得以发起,当前有的企业主动寻求职业院校进行合作的情况是中小企业遇到技术瓶颈资源有限,或者在劳动力市场难以招聘到匹配的人力资源才得以进行的。目前由企业牵头成立的职业教育集团尚处于空白,其办学积极性缺乏由此可见一斑。相关企事业虽也有参与职业教育集团,但绝大多数都是以获得职业院校廉价劳动力为切入点,在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及实训实操过程中,并没有合理安排,只追求短期效益,忽视学生个体的长远健康发展。另外,还有一些相关企业纯属为扩大企业知名度,与职业院校有的只是做秀式合作。
二、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职教集团化建设路径分析
1、强化政策保障,促使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支持首先转变发展模式,优先发展。各级有关政府应确立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发展观,把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放在更加显眼、更加重要的位置。其次系统设计,统筹规划。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设计,从大局上统筹、协调、监管和服务。特别要制订鼓励企业参与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建立健全企业接收订单培养的刚性文件,监督与落实劳动就业准入制度的执行,加快建设集团内实训基地、推动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利用税收导向及优惠政策激发企业的积极性。
2、优化职教集团管理模式,使其运行科学化、规范化、协同化相关政府部门的社会性质决定了政府是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的管理者,也应是集团目标的提出者、目标的确认和监督者。在目前的行政框架之下,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投身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并担任集团董事,联合产业主管部门、经济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成为集团领导固定成员,打破职业教育多头管理的现状,实现不同行政资源的有效整合,促使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从松散型集团向紧密型集团转轨,从而实现区域职业教育的优化性循环发展。
3、转变职教集团内部各主体的关系,明确其权利义务首先,整合集团内部资源,组织中高职院校、培训机构利用自身优势有计划、有组织、有分工地为本地区的产业行业服务,发挥教育机构的社会服务职能,为行业提供与生产链相对应的人才链的培养以及员工的培训与学历进修,使集团内部主体间原有的松散、无利益关系转变为紧密的利益相关体,即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其次,集团委员会应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办学的目的、结构、分工,确定各主体在集团运行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各成员单位严格履行自己的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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