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经借款人申请、保证人同意的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2、被保证的主债权标的种类、数额:为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保证的金额。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人自同意并签定本保证合同起,保证人帐户相应本金及利息将被冻结。
3、保证人的保证金额被冻结后,不影响其在站内周转,但不能提现。
第四条 保证人义务
合同编号:____
债权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或“债权人”)
保证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或“保证人”)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 (以下简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作为债务人的保证人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_担保法》、《_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大写) 元;利率为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保证方式
第二条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三、保证担保的范围
第三条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保证期间
第四条 乙方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乙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 主合同中约定主合同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第六条 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乙方有权决策和批准机构的决定或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八条 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九条 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第十条 乙方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
第十一条 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发生对乙方担保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减资等。;
3.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4.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做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5.乙方拟申请破产或被其他甲方申请破产。
6.乙方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乙方或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乙方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0.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主债权本金或利息到期(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承诺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同意当债务人也为主债权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以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六、违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七、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六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八、通知与送达
第十七条 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EMAIL:
第十八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是十七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九、特别提示
第二十条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合同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二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同号: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递真理:__________
基本存款:__________
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递真理:__________
为保证第项下的债权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有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期限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是由债务人处理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而形成的主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为20____年12月4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
二、担保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是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和复数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信费、律师费等。)以及主合同所有债务人应付的其他费用。
三、担保方式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的债务人不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在履行还款义务时,如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的担保),乙方有权选择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优先权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的保证责任不由任何其他方承担影响担保的,担保责任不由乙方向任何其他担保人主张或执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是前提。如果乙方以任何理由放弃或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应提出要求要约的担保及担保顺序的变更导致上述事项担保下的优先受偿权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会被免除或减少。
如果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权提供担保,并不意味着该部分债权将被清偿为相应减少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的担保金额范围内对主合同进行担保该项下的未清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四、保证期
甲方的保证期为独立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前款所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每笔债务的到期日;还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提前到期的日期。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保证其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并有合法担保人资质和偿付能力,自愿承担和履行担保责任。
甲方保证本合同由甲方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签署。经本级主管部门或甲方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主管机构批准,并取得有必要的授权。
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甲方及其资产的任何约束力。本条款或协议不得违反甲方与其他人签订的任何担保协议、其他协议及任何其他权利,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协议和承诺的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甲方知晓并同意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并自愿向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连带清偿义务。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的担保能力。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将在以下方面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合资、兼并(或合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解散(或撤销)、重组和解。乙方应在自身制度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经宣布关闭整改后关闭。自身制度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如被宣告解散(撤销)、被申请重组、破产等。发生足以危及乙方正常经营和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变更住所、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服务声明和其他信息。
主合同项下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如果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为此进行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要合作经确认无效,甲方应承担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九、合同的转让、修改和终止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十、争端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双方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不一致,则选择主合同以选择的争议解决方法为准。
十一、补充规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没有书面通知就改变了。当乙方被亲自通知时,乙方根据本合同所包含的信息发送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应被视为已经送达。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和乙方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相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已采取合理措施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充分说明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都有清晰的理解对的理解没有异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第二条、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伍仟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_担保法》履行各自责任。
第三条、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万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
第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第五条、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第六条、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协议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第七条、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有利于双方的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的经济合作,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融资担保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开展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承担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_担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
三、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X万元,无论是乙方一家公司还是两家公司;当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选择乙方的一家公司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相互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贷款应专款专用。担保人有权对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贷款本息清偿时,被保证方应主动向保证人提供贷款偿还证明,以便对方及时知晓。
五、一方为另一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自己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复印件及相关企业简介。
六、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重组、合并而产生的继承人)将受本协议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人在代表担保权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向担保权人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经另一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xx万元,并赔偿违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十、解决纠纷的方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应当就丙方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四、担保期间: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其它约定
1、担保期间,如果甲方需要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概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概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甲方与丙方在业务过程中,对购销合同(主合同)数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货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的变更,无论是否经过乙方同意,也不论是否减轻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均应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产生的债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管辖地依据购销合同(主合同)确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特别提示:债务人和反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担保债权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担保债权人(甲方): 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债务人(乙方):
反担保人(丙方)(共 方):
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担保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编号: )以及乙方与 银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 □《借款合同》□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协议)(编号: )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协议)项下的借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提供保证担保,为保障担保债权人的权益及保证合同的履行,现丙方自愿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得全部财产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担保金额为债务人借款本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的 %,即金额为人民币 ¥ 元整(大写: )。期限自 年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贷款期限以银行借据为准;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债务人先行向担保债权人缴存风险保证金为借款金额的 %,担保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直接扣收该保证金,不足部分继续向担保人和反担保人追偿。担保费率为 ,在银行贷款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到位后,由担保债权人一次性向债务人收取。
反担保人为多人反担保的,担保债权人有权向反担保人同时或任何一人或多人行使全部追偿权。
为减少担保债权人的担保风险,债务人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
(选择一项或两项):
□ 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实物为担保债权人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 (□抵押 □质押);
□ 提供反担保人为保证人,反担保形式为共同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 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物权法、担保法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债务人或反担保人或乙丙两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所称担保财产指对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的通称。
第三条 担保物状况
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或质押物情况如下:
1、债务人所有的 ,价值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债务人提供担保物清单》;
2、反担保人所有的 ,价值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反担保人提供担保物清单》。
第四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如由反担保人提供保证,则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担保债权人在前述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票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债务人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担保债权人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担保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五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担保债权人凡因履行保证担保及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担保债权人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六条 担保财产的占有、保管、使用及处分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依所有权归属由反担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正本应由担保债权人保管。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接受担保债权人对担保财产的检查、评估。
2、债务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担保期间,反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不享有独立处分权。未经担保债权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换、转移、转让、抛弃、隐匿、发包、赠予、再担保、重复担保、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合作、入股等处分方式。
4、担保期间,不论是否出现不可抗力,如发生担保物价值减少或面临减少、毁损、灭失时,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债权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负责尽可能恢复担保财产价值。如在30日内无法恢复足担保财产价值,反担保人需另行提供、补足与减少及灭失价值相当的担保财产,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5、担保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6、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担保债权人有权单方面以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担保财产等方式处分担保财产:
债务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担保债权人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反担保人自接到担保债权人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反担保人非法使用担保财产或擅自改变担保财产正常用途。
担保债权人处分担保财产时,可视情况通知或不通知反担保人。如决定通知反担保人,反担保人需按通知要求无条件配合担保债权人办理处分担保财产的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担保登记及费用承担
1、依法应当办理担保登记的,在担保债权人配合下由反担保人负责办妥担保登记手续并将获得的相关登记文件交由担保债权人收执。
2、反担保人应确保在担保期间担保登记持续有效。
3、如应担保登记机关要求需另行签署申请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若该等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为准。
4、有关本合同所涉及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维持费、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概由反担保人负担并支付。如反担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导致担保债权人垫付时,反担保人应及时向担保债权人清偿。
第八条 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合同(协议)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合同(协议)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合同(协议)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担保债权人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担保债权人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担保债权人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担保债权人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担保债权人声明:
反担保人向担保债权人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担保债权人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其他共有权人;
其他业已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担保债权人保证:
担保债权人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担保债权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担保债权人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债务人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担保债权人追偿时,应优先偿付担保债权人追偿金额;
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担保债权人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担保债权人报备;
反担保人保证对担保财产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如涉及其他共有权人时,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
担保财产未涉及任何权属争议、法律纠纷,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权利限制或影响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现该等情形,由反担保人自担费用出面理顺;
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担保财产不存在未为担保债权人所明确了解、接受的明显或隐蔽的质量瑕疵;
保证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担保债权人依本合同约定处分担保财产;
保证不出现因其故意或过失影响担保财产价值及担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引起诉讼由担保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担保登记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如涉及担保登记则自担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声明:担保人已提请债务人和反担保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债务人和反担保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债务人和反担保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各方已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逐一协商,达成一致。
担保债权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债 务 人(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反担保人(丙方):
1、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2、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3、(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4、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5、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自然人(签): 自然人(签):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债权人)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向主债权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__(选择下列任一项或多项,以下称主债权)
1、贷款人民币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2、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______万元;
3、银行保函,担保金额__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4、其他金融债权,金额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甲方为乙方上述主合同项下债务向主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委托担保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方式
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代乙方向甲方清偿,并且不得以甲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担保为由,要求甲方先实现抵押权或质押权,否则按照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完毕。
无论《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
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损失;
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反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期间
甲方代乙方偿还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之日起二年内。
第四条丙方的其他义务
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配合甲方对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丙方机构若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变更、撤销等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约定的其他义务:
丙方如为数位反担保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丙方及其他为甲方承担反担保责任人(无论何种担保方式)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
如甲方针对乙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或权利)担保,丙方放弃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权利)担保权的权利。
第五条在乙方所有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丙方承诺:
在乙方所有债务未全部清偿前,无论乙方与丙方有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丙方承诺甲方的权益永远优先于丙方;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任何担保或索取任何款项,如已索取,该等担保或款项将如数交还给甲方;
如乙方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组的诉讼时,丙方如可从中获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将作为代偿款如数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三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本合同独立于《委托担保合同》及乙方、甲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无效或部分无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无需丙方同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后监管
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报送足以反映其真实情况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按月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和应收帐款清单,且保证其提交情况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委派专人指导和全程监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如拒绝、推诿甲方的保后监管工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次。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应按本合同其他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主债权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义务与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况而免除,不因乙方与主债权人之间的主合同或其他有关合同无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昆明市五华区。
甲方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产生的律师费由乙方承担(律师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如需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余各方,否则视为未变更,有关本合同履行的各项法律文件需按以下地址送达:
甲方地址: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贷款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个具体协议:
(1)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__(大写_____),即_____元整,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给甲方。
(2)甲方贷款的目的是乙方有权监督甲方贷款的使用。
(3)甲方贷款期限为个_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4)本合同项下贷款月利率为_____‰,总利息为人民币_____元整,即人民币_____元。
(5)贷款到期日,甲方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如贷款本息不能按期足额偿还,或存在违约责任(见第三条违约责任),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人民币_____(大写_____)作为违约金,即:¥_____元。
(6)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见第二条担保条款) 。
(7)本合同也是借款人领取贷款的合法凭证。
(8)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将该债权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本合同项下有多个担保人,所有担保人应共同对债权人(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自愿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并自愿以现在和未来的私有财产及全部收益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还款责任担保。
(2)担保责任的发生:如甲方未能在约定的还款日向乙方清偿债务,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乙方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进行抗辩和拒绝,并无条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3)保证人确认:本人同意对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及保证期间向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限于贷款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本保函涵盖所有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处置费、转让费等。),由于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违约,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据,借据的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4)贷款期间,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如被宣告破产、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担保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5)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是持续的,对其法定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下列情形之一构成违约:
1、甲方变更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本合同,未按约定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书、资料等文件是虚假的、非法的。
4、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5、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担保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6、甲方或担保人可能影响乙方贷款偿还的其他行为。
(2)如发生违约,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归还所有贷款,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2、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3、法律允许的其他措施。
>第四条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第三方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地_____人民法院起诉的形式。
贷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担保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为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二条乙方的担保范围是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款的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始终将借款人贷款余额的______%存入甲方开立的账户,作为履行担保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乙方应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天内履行还款义务、、如果乙方不主动履行,则意味着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划。
第六条乙方同意,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按照第五条规定的方式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合同提前到期时,如借款人未能及时还款,乙方应立即开始履行担保义务。
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担保责任,不因乙方收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务状况的变化或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和了解,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相关信息、、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约定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乙方仅在本合同规定的担保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如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则无需乙方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担保余额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不足部分。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人民法院,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作____________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
>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债权人______简称甲方
连带保证人______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______与甲方间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订合同,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__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连带保证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9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担保人(甲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 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
地址:_____ _____。
为保证乙方与_____ 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担保、、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贷款金额(大写)_____
第二条本合同中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甲方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第三条担保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借款合同展期的,展期后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为到期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当事人约定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保证期内,如甲方的机构发生变更或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对甲方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果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担保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执行乙方接受的新担保人、、
第八条在保证期内,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在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2、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导致乙方贷款债权失效、未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纠纷,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支付相当于被担保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 _ _ _ _ _%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资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赔偿金、贷款本金、利息及甲方未承担担保责任的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__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签署日期: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受益人):
_________(委托人)系我行客户,其结算保障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该单位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你方签署_________(合同或向_________工程投标)编号_________,合同范本《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我行已接收该单位委托,愿对该单位履行上述合同(投标书)商定的任务供给担保。如该单位不实行合同,且不自动支付违约金,我行愿承当担保义务,按合同的规定,代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我行担保额度随合同逐渐履行而相应递减。
除本保函固定条款中划定的终止保函效率的前提外,当呈现下列情形时,担保银行也可撤销本保函:_________。
担保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对担保合同来说,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一旦担保合同所从属的主债合同履行完毕,主债合同消灭,则该担保合同也归于消灭。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告知:在签订担保主体之前应当确定担保合同主体是否合格,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将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其中,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_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应认定该担保合同无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大写)元整。
2、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共为_______月。
第二条、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条、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第五条、担保条款
1、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2、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将担保物交由甲方保管。风险告知:上述约定涉及到担保客体的问题。担保合同的客体不应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如果发生上述所列举的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无效。
3、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4、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止。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
乙方: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钢铁投资有限公司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伍仟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_担保法》履行各自责任。
三、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 万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五、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协议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浙江×××钢铁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_______(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经借款人全体股东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处的股份向甲方出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贷款,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股份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载明(附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贷款人债权和甲方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_________%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其质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据此将甲方记载于借款人股东名册之下。
六、他特约事项:
(一)办理股份转让的有关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不得隐瞒质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三)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当甲方为借款人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_________日内,协商将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所有,清偿后_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还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内将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质押股份按原价再转让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贷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借人(抵押权人):
地址: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自愿为出借人给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立约各方依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编号 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人民币,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提供自有的 (抵押物名称)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单》。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及拍卖费用等。
第四条 担保期间
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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