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绵阳西城建工集团(简称甲方) 承包方:四川绵阳能全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协商一致,甲方将相国生活馆工地型号为SC200/200施工电梯一台承包给乙方安装拆卸。有关事宜协商如下:
1.该施工电梯安拆费总承包价为元整)。包含施工电梯进出场费、设备安装后的检测费,基础预埋件埋设,电梯安装调试,标准节安装及连墙附着安装。
2.付款方式:乙方将该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并经相关检测单位检测后甲方付给乙方安装费用 5000 元(大写: 伍仟 元整)余下部分在施工电梯出场时一次性付清。
3.安装及拆除时间:根据甲方施工需要。
4.乙方在安装拆卸该施工电梯时,甲方派人配合乙方安装拆卸人员工作且保证安装拆卸场地三通一平,在安拆作业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如场地狭窄,无法进场其责任和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电梯安装完成,经检验合格交付使用后的使用管理完全由甲方负责,其安全责任也由甲方承担,如因安装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5.该施工电梯在整个使用期间每月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给甲方,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建议,如未按要求进行检查,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该施工电梯在该工地使用期间,驾驶员由甲方自派,驾驶员需每日填制交接班记录,运转记录,甲方自做好施工电梯维修记录,乙方配合甲方完善关于施工电梯的相关资料(如签字、盖章、提供专用相关表册)
7.该施工电梯在使用期间一般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大型专业维修、保养、人工由乙方负责,材料由甲方负责。由乙方维修不当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操作使用不当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8.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电梯基础隐蔽资料、现场平面施工布置图、施工电梯的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以便于施工电梯检测及备案。如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若因高压线路或其它障碍物造成施工电梯安全距离不够等原因,导致检验不合格造成的后果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9.施工电梯安装、拆卸过程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安装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
10.甲方根据现场施工需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进行施工电梯升节,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进行升节安装。如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升节,将按照每拖延一天500元处罚。
11.合同有效期:乙方安拆完毕,甲方付清安拆费用时终止。
12.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本合同乙方同意应收所有款项直接向甲方签字人秦伟个人收取
1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字 签字:
篇一:电梯安装承包协议
为了加强管理,适应现行的市场经济,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充分调动安装人员劳动积极性,进一提高安装人员的素质,确保安装质量,更好地为用户服务,电梯安装实行承包,特制定承包协议。本协议适应于客梯、观光梯、病梯、扶梯、货梯。
一、安装人员以班组为单位,实行质量、工期、安全、工资、奖金、路费宿费、工具、材料及各种补贴捆在一起实行单台承包。
二、电梯安装工程明细:
现场名称: 江夏灯饰城 合同编号:梯种及规格型号康力KLM数 量2台承包费:8000元 1台;总价大写: 壹万陆仟元整
三、承包费及结算方式
1、此安装承包费包括;施工所用的全部工具及全部人工费、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井道临时照明、切割片、电焊条、施工时所用的氧气、乙炔、无齿锯片、放线所用的所有钢丝。
2安装人员进入现场3日内,公司向安装人员支付电梯安装承包费(安装承包总价的30%)
3电梯安装完毕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移交维保后,不需要验收的待调试完毕由公司确认无需整改后。公司再向安装人员支付电梯安装承包费(安装承包总价的60%)
4公司维修保养部门正式接受确认无尾子工程后,公司再向安装人员支付电梯安装承包费(安装承包费总价的10%)。否则公司不给结算全部安装承包费。
四、安装日期
从可以进入安装现场起,安装时间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将电梯验收合格,非安装自身原因而不能进行安装,日期不计算在内。
五、公司的职责和权利
1、对安装人员素质,操作技术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可随时取消安装资格。安装人员必须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为安装人员提供电梯安装质量保证所必须的《电梯安装验收施工记录》,《电梯安装验收自检记录》。
3、负责电梯的调试,检查工作
4、有权对施工现场各道工序按标准要求随时进行检查验证。
5、公司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及安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监督。
6、有权监督承包人(代组人)对承包人(代组人)下属人员的工资兑现。
六、安装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安装人员在承包电梯安装前,必须和公司签订电梯安装承包协议后,方可实施电梯安装工程。
2、按协议的要求,安装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鼎级”思想,坚持现场“自检”和“互检”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安装施工现场施工质量。
3、安装前的开箱清点工作,必须在7日内完成,一旦发现错、漏件要如实填写《电梯开箱检查情况记录表》及时报到公司,7日后公司不负责,所有错漏件自己承担。清点确认的部件,要认真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安装人员负责,按价赔偿。
4、对检查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认真整改,确保质量。
5、安装人员在安装中的自检应严格按公司指定的检验标准执行,随时接受公司的检查。
6、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填写《质量反馈单》反馈给公司。如需现场更改,应经公司同意后进行。
7、严禁无证人员进入现场作业,不准私自招用临时工。临时力工不准进入井道及高空作业,力工只负责搬运,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承包人(代组人)应经常不断的对组员进行班前班后随时随地的安全教育。承包人(代组人)对现场安全负全面责任。发生人生伤亡事故由承包人(带组人)自负。
8、安装工人的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操作上岗证等费用由承包人(带组人)负责承担。
七、电梯安装质量保证和验证方法
篇二:电梯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就项目电梯安装事宜,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乙方安装的电梯为 年月日甲方与公司签订的“电梯设备采购合同”中所涉电梯。
二、安装范围
1、电梯机房设备的安装(机房电源闸箱以外的安装材料)
2、井道内关联设备的安装(电梯井道照明系统的材料及安装)
3、电梯设备整机安装调试及井道钢构、玻璃幕安装
4、包含于合同内的候梯厅与电梯相关联设备的安装
5、机房、井道内线槽的安装及电线、电缆的敷设
6、对重和轿厢组装及曳引绳的挂设
7、井道及底坑内照明设备的安装
8、机房、底坑电气检修箱及底坑爬梯的安装
9、安装完工后的调试及试运转
10、乙方负责提供除电梯整体配套之外安装所需的所有材料及配件、工具。
11、乙方应负责除上述内容之外所有为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梯满足正常运转和通过双方的检测验收的全部安装、调试工作。
三、合同价款
1、安装费价格
本合同安装台数暂定为 台,需方暂需要安装 部电梯,本合同签订电梯安装数量暂定为 部,每安装部赠送安装一部电梯,赠送安装的电梯标准应与该部电梯一致,并适用本合同约定。
本合同设备运输费单台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元
本合同安装调试费单台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注:单价包死,按实际运输及安装量结算。
2、此合同价款包含电梯的安装、搬运、调试、保管、检测、双方验收、税金等安装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维保期间的维护、保养。
四、付款方式
1、运输费在发货前十个工作日将当期订货确认单数量的设备运输费全额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合同签订生效,乙方进场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安装合同价的50%;
3、本合同项下电梯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双方验收合格后验收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合同价的47%;
4、余款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不计息退还。
5、在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本合同全部价款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6、若该电梯需河北省相关部门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强制进行检验,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7、样梯安装付款条件:样梯安装价款在供需双方对此梯验收后十日内需方一次性全额按照本合同约定单价支付给供方,样梯安装没有预付款。
8、赠送电梯安装费不开具发票。
五、工期
本合同项下电梯安装工期为90天/90台,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六、安装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纸设计要求及电梯安装要求、说明书及现行电梯设备安装及检验应符合^v^标准,按照或高于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50310-20_《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标制造生产,按装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乙方负责办理开工备案手续,并负责全部电梯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通过双方验收合格。(如需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并取得相关手续)。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负责派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土建勘测并实施相应作业,确保工程现场符合安装要求和条件。
3、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各项安全措施保护工作,发生人身损害安全事故产生一切费用由责任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安装期间电梯设备的安全和保管由乙方负责。
5、安装中与总包单位发生的总包管理费由甲方负责协调,电梯安装所用的电梯井道内脚手架及水电费等专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的清理,并遵守甲方工程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按照甲方要求与其他施工单位交叉配合施工,服从工程现场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对于不服从相关管理的人员一律清出现场。
7、乙方对自身提供的相关材料及配件要及时报验,未经监理单位及甲方验收的材料及配件不得使用。但该检验及验收等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其供应的材料及配件存在的内在质量瑕疵应承担的责任。
8、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具备验收条件后,按要求向监理单位和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同时由甲乙双向共同验收。
七、资料
1、合同签订进场3日内,乙方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或甲方提交正式的相关施工组织、计划、方案、安全保证措施等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备案。
2、乙方对自身提供的相关材料及配件要及时提交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3、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文件及其他资料及证书。
八、保修、保养
1、乙方承诺免费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电梯维护、保养壹年(乙方安装的电梯存放不超过自交货之日起18个月)。并按规定每月维保次数为2次。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对电梯进行一次系统保养和检查(保养内容见附件)。维保期间,因电梯本身的质量问题出现主机及元器件更换由乙方负责。
2、维保期间乙方必须安排足够数量人员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并满足相关规定的'维护保养标准。且维保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完成对甲方人员的培训,并按要求免费配合甲方办理招标备案、竣工验收等项手续。
4、除上述内容外乙方应按照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售后服务。
5、质保期为壹年自通过双方验收之日起始,质保期间甲方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修复(特殊情况除外),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未在甲方指定限期内开始维修或未在指定期限修复完毕,甲方有权自行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除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外,同时乙方向甲方承担维修款2倍的违约金。如用户索赔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双倍承担。
九、保险和不可抗力
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在交付甲方使用前均由乙方自行投保。
2、不可抗力发生时,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14日内出具不可抗力发生地出具的公证部门证明,递交对方并取得认可。
3、不可抗力是指、政府行为以及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水灾、飓风、地震、社会动乱、罢工。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完工或违反有关约定视为延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仟分之二违约金,总工期延误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甲方相应损失。
2、如乙方未按合同、附件、纸设计要求、设备安装说明进行安装或未通过有关部门检测验收的,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维修直至至符合质量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检测验收,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或因违约导致对方解除合同的,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责任。
4、电梯安装完成通过双方检测验收后,乙方应及时交付工程,提供齐全的安装工程验收所需的各种资料,并按要求配合甲方办理验收备案手续,如因乙方原因拖延交付或造成验收备案延后的,每拖延或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二违约金。
十一、合同争议纠纷
如双方因合同或执行过程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将争议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二、其它
1、在全部电梯交付使用前,所有本合同项下的电梯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货物时、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者关于侵犯专利、商标、或工业设计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投诉。甲方不承担上述问题涉及到的任何责任。
3、如本合同涉及的事项或货物须作调整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不予认可,乙方承担相应一切责任。
4、在没有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一部分转让给其他第三方履行(安装合同必须由乙方授权的安装公司安装),否则甲方将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支付转让部分价款20%的违约金。
5、电梯运至甲方工地现场后,因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或是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安装,甲方负责安装期前的电梯存放及保管。
6、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供 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篇三:安装电梯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电话:13196393065)乙方: (身份证号:电话13571681624)甲方需在宾馆安装壹部五层五站五门电梯。乙方自愿承包该电梯土建施工工程。经双方反复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土建工期:贰拾天。(即从20_年7月16日起8月5日止,8月6日甲方验收)
二、土建工程承包总价:贰万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①开工7日内,甲方付给乙方伍仟元人民币;
②开工15天时甲方付给伍仟元人民币;
③甲方会同电梯购置安装方验收土建工程合格并完成电梯安装、调试、验收后,甲方接受使用钥匙时,甲方付给壹万伍仟元;
④剩余叁仟元为质保金。电梯正常运行3个月后,若土建工程质量没问题、甲方如数给付,若出现土建问题,乙方无偿予以维护修理,直到电梯运行正常。(在此期间,人为损坏和不可抗拒损坏除外。)
四、甲方责任:
1、给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电、用水、场地;
2、施工期间、协调乙方和其他施工部门的工作关系;
3、保证工程款的按时给付,按期验收合格工程;
4、若乙方在挖基坑时出现管线等预埋物,甲方给乙方以补偿处理。
五、乙方责任:
1、施工期间的安全,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高度重视安全施工、按照规定、严格操作程序、安全管理、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时时抓好防火、防盗、用电事宜。凡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任何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纸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特别要服从和配合电梯购置安装方的要求,全面负责电梯土建工程的质量安全、保证五层、五站、五门电梯工程、保质保量安装并通过验收。
3、乙方使用的土建工程所有建材及工具均自购、自备、自理、自管、与甲方无关。
4、确保工期,若误期,按总价的5%,按天计算,由甲方扣除。
六、本合同签字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一、受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安装以下1个项目共2台电梯:
项目1
项目2
>二、安装周期
经乙方安装人员现场测量,土建符合要求,具备近点施工条件后,进点开工至交付试运行:项目1总工期为10天; 项目2总工期为20天。
>三、付款方式(按项目分批付款)
1、乙方开工报告办理完毕,进点安装后三天内甲方支付安装总金额的30%。
2、电梯慢车调试后三天内甲方支付安装总金额的30%,电梯快车调试后再支付10%
3、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过产检合格且工厂保养部门接收后,甲方必须支付乙方安装总金额的40%。
>四、安装施工中双方的责任与费用分担
1、乙方责任:
(1)负责电梯设备的安装工作,电梯设备的调试工作;
(2)提供电焊氧割设备;
(3)参与甲方和其他有关部门(含厂检及建委验收)对电梯设备所进行的安
装工程验收工作;
(4)负责所需的施工工具;
(5)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制度;
(6)配合甲方整理电梯验收相关资料;
(7)严守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服从甲方及现场项目业主的管理,任何涉及本合同的工作或须增加工程
量必须向甲方上报,由甲方出面与业主沟通;
(9)工地现场不戴安全帽或高空作业不系安全绳罚款500元/次。
(10)在施工期间如施工人员没有操作证被当地技术监督局查获并罚款,由施工队自己承担。
2、甲方责任:
(1)协助提供安全存放电梯材料及施工工具的用房;
(2)协助为乙方现场施工提供所需电源及施工用电电费;
(3)负责电梯相关土建需整改项目;
(4)负责电梯验收相关资料及费用;
(5)负责电梯安装过程中的管理与协调工作,特别是安全及质量监督工作。
>五、违约和赔偿
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电梯安装必须一次性通过厂检与特检部门验收,如安装质量原因导致复检,除所有费用须由乙方承担外乙方还须赔偿3000元/台得经济损失。
乙方人员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损失的,按实际发生额由乙方赔偿。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日 期:
乙 方:经办人:日 期:
合同编号:
XXXXX项目
电 梯 设 备 供 货 合 同
甲方: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日期:
本合同于二OO八年 月 日由法定地址设于*********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发包人)与法定地址设于*************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包人)签订。
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电梯(以下简称产品、设备或货物):
1、合同范围
乙方为甲方供应中山嘉路华花园项目全部电梯,货物规格及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本合同范围包括全部电梯、轿厢内信息显示系统、随机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设计、供应、进口报批、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及检测(包括国家及地方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同规定的其他检测等)、协助报装报验、申领并保证获发检验合格报告书、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使用登记证、培训、保修期服务、技术文件交付等工作和服务。电梯安装由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以下项目为暂定项目,其价款不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
(1)所有乘客电梯的轿厢内二次装修;
(2)保修期满后5年内全面维修保养服务。
甲方根据需要可决定暂定项目是否由乙方负责,甲方决定暂定项目任何一项由乙方负责的,将相应调整合同范围和合同价款。
甲方可决定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由乙方负责或甲方另行发包,如甲方将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另行发包的,由乙方负责对二次装修承包单位进行管理和协调。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任何电梯正常运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工作、服务等,即使在合同文件、货物清单或单价细目表中未列入、未报价或所列数量不足,也均属合同范围,由乙方承担,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甲方可根据工程本身和日后经营使用的需要对电梯数量、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予以适当的增减,并按调整情况和相应合同单价调整合同总价,如工作量显著增大的,并合理调整工期;乙方不得要求任何额外费用、其他索赔。
2、生产制造厂商
电梯应是由乙方自行生产或其向国外母公司进口的、使用品牌原厂商标的先进的成型产品。所有电梯主要部件须为本型号原设计的固定配臵,其中部分关键
部件为进口件(详见附件七),如乙方因产品升级换代等原因需要更改配臵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改后的配臵应比原配臵更优,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3、合同价款
电梯产品的供货清单见附件一,本合同总金额(即供货合同价款)为RMB 。此金额已包括:本合同规定所有电梯产品(包括临时电梯)及其所有零部件、相关配件、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等的价款,技术服务费、技术资料和软件(含知识产权)费(含使用费)、进口报批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检验费、保管费、保险费、关税、税费等各种费用、税费、规费、利润等,电梯供货至甲方中山嘉路华花园工地现场(以下简称工地现场)所需的的全部费用,与本合同产品相连接的其它设施、设备、装臵的接口和连接所需的费用;亦已含保修费(含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费),以及办理法规、规章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安装、使用电梯的所有许可、批准手续的费用,保证甲方取得全部电梯的验收证和使用证的费用。
除甲方要求增减合同范围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外,本合同价款按固定总价包干,不因其他任何原因而调整。
4、到货及保管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预埋孔、件的图纸及电梯设计图纸给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按合同附件三《中山嘉路华花园电梯供货及安装进度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电梯产品运到工地现场,乙方负责运输和报关手续,承担关税(如为进口产品)、运费、保险费、其他税费等相关的所有费用。并由乙方负责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安装合同约定完成电梯安装及调试。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甲方、总承包人(即******有限公司,下同)协调确定电梯的到货及安装时间。每次发货前5个日历天,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总承包人发货日期及拟发运电梯的数量及规格,经各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货,并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到达工地后的停放和保管事宜,按总承包人的要求操作,如场地有限的,乙方应经甲方及总承包人同意后安排货物分批到达。乙方
未提前通知而影响货物进场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协助乙方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存放场地有关事宜。
甲方亦有权视中山嘉路华花园工程的整体安排,要求分批或延期发货,或调整每次发货的电梯规格、数量,乙方应予配合,合同总价款不增加。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延期交货的,工期顺延。但延期交货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生产进度。
保管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进场货物进行妥善的包装、围蔽、保护等。除产品质量不合要求外,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所有已进场货物不能运出工地。
货物送达工地后,甲方要求开箱检查的,乙方应予以配合,但甲方的检查仅是对货物外观或数量的初步查验,不减轻乙方按期交货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如发现货物本身或其部件缺漏、损坏等,乙方应及时补齐,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若因甲方中途更改电梯规格,交货期将视具体情况而顺延。但以下部分更改若甲方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则交货期不变:
1)厅门、门套、轿厢壁板、按钮等装修材料变化(采用进口材料除外);
2)不锈钢蚀刻图案的变化;
5、包装:
须用坚固的新木箱/纸箱包装,如为进口产品,应符合^v^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及相关规定。须适合长途运输、能有效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6、唛头: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7、付款条件:
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银行按附件四格式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30%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后14天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0%付给乙方。
每批电梯(到货电梯的规格及数量由甲方双方依条确定)的曳引机及控制柜运到甲方工地现场,经甲方初步检验数量及外观无异常(仅为初步查验,不视作交付。交付按合同第条款规定),且该批电梯开始安装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50%。
每批电梯由乙方安装、调试、测试、检验完毕,乙方向有政府部门规定的电梯检测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取得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等所有相关使用电梯的许可后,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有权依据工程进度和工程要求确定验收时间,经甲方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将该批电梯及其本合同第10条所述技术文件及竣工资料于交付给甲方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15%。
电梯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负责电梯的看管、维护和保养。电梯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到交付甲方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未交付使用的电梯。
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电梯的保修期分别从电梯依第条款交付甲方之日起算。保修期起计满一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该期间相应保修责任,甲方于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起计满两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相应保修责任及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给乙方。
以上各期付款,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方予支付货款:
(1) 付款申请书及与付款金额一致且甲方税务部门认可的普通销售发票壹份。
(2) 已达到付款条件的证明文件,其中:
依条付款应提交装箱单壹份,注明毛、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
甲方:(安装委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安装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鉴于:甲方向乙方购买了台电梯设备,乙方具备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
根据^v^《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xx年第549号令)关于电(扶)梯安装、维修应由制造企业进行的规定,甲乙双方商
定由乙方负责安装位于的电梯,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遵照执行。
一、安装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层站台数安装单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圆整
二、安装调试费以及支付:
2.1本合同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2.2安装调试费的支付:
2.2.1货运到甲方工地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费的%,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2.2.2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并发放准用证,乙方向甲方正式移交电梯设备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费的%,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2.2.3余款元作为安装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如果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乙方提供合格保修服务的,则在保修期满后日内,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如保修期内,乙方没有提供合格的保修服务,则甲方可直接将质量保证金用于维修、养护,如有余额则在保修期满后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养护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缺额。
2.4乙方应在收到安装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三、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期:
3.1本安装工程开工时间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和甲方要求,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时间最迟不得超过年月日。在电梯进场安装前,乙方应经常到工地监察督促土建施工进度,如土建进度延期无法进场安装、或甲方不能提供电梯试运行电源,则电梯安装工期相应顺延。
3.2安装开工日期最晚不得超过设备到货后的天,甲乙双方初步拟定于年月日开始施工安装。
四、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4.1、甲方责任:
4.1.1 提供符合安装布置技术要求和《一般建筑用电梯设备安装工程以外事项》要求的电梯井道及机房电源,并排除积水、污物,负责安装起吊场所,如有差错,应及时修正。
4.1.2安装施工时,甲方把三相五线制电源接至电梯上机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负责电梯安装后的土建修补及填充工作。
4.1.3协助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有足够面积的电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储存间和仓库。
4.1.4协助处理电梯安装单位与其它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
4.1.5配合乙方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分提出开工及验收申请。
4.1.6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2、乙方责任:
4.2.1本协议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监理单位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4.2.2负责安装、调试、运行直至通过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并取得准运证。
4.2.3电梯设备的拆箱清点、起吊和卸车。
4.2.4在安装期间,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
4.2.5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本合同项下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电梯设备安装及检验应符合^v^国家标准,按照或高于GB-7588-20xx国标制造生产,安装后的质量标准也应符合上述标准。
4.2.6乙方提供脚手架的材料,自行搭建和拆卸;提供电梯安装用木制架及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设备等。
4.2.7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4.2.8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在甲方的配合下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
4.2.9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
4.2.10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处理。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土建施工。
4.2.11安装现场培训甲方的系统管理操作及简单维修人员不少于名。可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实践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培训对象: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人员;
培训教材:土建布置图、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电气敷线图、安装调试说明书、部件安装图、维护保养安全技术等;
培训内容:电梯的工作原理、基本机构和功能,电梯部件的分解和修理,整机的操作、保养、调整和故障判断及排除,电梯日常管理和紧急情况处理;
培训地点:在电梯安装地点进行现场培训。
五、安装验收:
5.1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派代表会同乙方提请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根据买卖合同书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施工图纸以及《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安装是否合格以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书面判定为准。
5.2乙方应按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申请验收并承担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
5.3电梯产品未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并发放准运证,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起后果由甲方负责。
六、安装质量的保证:
6.1自电梯产品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甲乙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保证电梯设备个月内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安装质量。在此期间内,乙方应提供如下保修服务:
6.1.1在保修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修服务,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在保修期内,若设备重要部件发生更换或返修,更换件或返修件的保修期为重新安装正常运行后的个月。
6.1.2无论保修期内外,设备送修时,乙方必须同时提供相同部件供甲方使用,且临时代用部件应与送修部件版本相同。
6.1.3在保修期内,乙方提供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的在线服务,提供服务的任何费用均有乙方承担,乙方承诺在保修期间内产品出现故障后保证3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确保电梯正常使用。相关设备升级的同时,对本套设备相关接口同时(最多不超过一周)进行升级改造,由此引起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2保修期满后,乙方承诺设备保养费用不超过元/台年。
6.3在保修期内,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6.3.1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安装公司安装所致的故障;
6.3.2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维修公司维修所致的故障;
6.3.3因认为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
七、违约责任:
7.1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安装工程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安装工程价款%的违约金。如延期完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7.2若乙方完成的安装工程无法通过验收,乙方除应立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承担安装工程价款%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7.3乙方守约的情况下,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附加条款:
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的确认。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8.4合同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电梯安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及胜诉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8.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6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各合同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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