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法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 甲方向乙方采购树苗,具体的苗木品种、数量、规格等见以下内容:
1、金叶垂榆,4-5cm,数量220棵,单价150元/棵,总计33000元
2、紫叶小檗球,冠50cm,数量50棵,单价50元/棵,总计2500元 费用总计
二、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供应苗木,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质,保成活,人为造成苗木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不长苗或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树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 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保证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运送到目的地,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 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目的地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 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和乙方指定的交货人员共同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
六、 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付苗木总价款的20%(¥7100元),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苗木总价款的50%(¥17750元),剩余款项等到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再付给乙方。
七、 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八、 因乙方延迟交付或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货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九、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十、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苗木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十二、 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当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持有。
甲方: (盖章) 签字:
乙方: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根据团县委的指示,为了更好的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加快我县绿色生态城市建设步伐,充分利用植树节的有利契机,吸引和带动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到绿色生态灌云的创建中来,龙苴镇团委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了“用行动为灌云添绿、让青春在林中闪光”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将这次义务植树活动总结如下:
1、青少年参加义务植树情况
20xx年3月12日,该镇团委组织了大学生村干部、青年志愿者、中小学生代表,共400多人,沿沟渠两岸共种植了1300多棵树苗,长达2公里,圆满完成了团县委交办的植树任务和“青年示范林”的创建工作。
2、大学生村干部和青年志愿者率先垂范
这次植树活动中,该镇8名大学生村干部和一名青年志愿者,不怕苦、不怕累,争先恐后,有标准、讲实效,确保植树成活率,为广大中小学生团员树立了榜样,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1、广泛宣传发动,提高青少年团年参与的积极性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团县委的指示和文件精神,大力宣传义务植树的意义和成效,大力倡导绿色就是资源、就是财富、就是生态、就是文明的理念,唱响“用行动为灌云添绿、让青春在林中闪光”主旋律。在青少年团员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中营造人人关心绿化、人人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风气,为推动青少年团员义务植树运动的扎实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2、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推进义务植树活动开展
镇团委书记总负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强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分工明确,积极主动做好义务植树工作,确保义务植树活动的扎实推进。活动中,将中学生代表400余名分派到8个植树区域,每一区域由两名青年教师带领,并委派一名大学生村官或志愿者参与。每个区域的植树任务做进一步分解细化,确保责任到人,从制度上保证树苗的成活率,提高植树成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从乙方处购进桃树苗中油5号、中油12号、每株20元,合计1680株,共计人民币33600元。根据乙方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合同,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1.乙方提供的苗子纯度98%以上,长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
2.购桃树苗子总金额33600元。合同签字之日,甲方付给乙方30%的桃树苗子定金(10080元),剩余70%资金(23520元)于提苗子之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甲方所需数量有所变更,应与乙方协商变更;若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子,定金不予退还。
3.合同签字之日即生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苗子损失,则乙方应在甲方提苗前2个月通知甲方按比例缩减。
4.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代办,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办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采购方 (甲方):
供货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就苗木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为刺槐,规格为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种,保成活,人为造成树苗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数量的苗木,保证甲方所栽植的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 年 月 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 ,运费由 方负责。
四、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苗木的检查、验收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具体为:
六、付款方式为: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乙方交付苗木订购款 元,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且栽植完成后,甲方付给乙方 元,剩余等到树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再付给乙方。
七、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10%。
八、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十、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 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收取8、85%检疫费,可在苗木费中扣除。
十一、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10 %,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苗木到
十三.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持有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柳树苗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柳树苗采购方 山东青州王连贞(以下简称乙方)
今乙方需求胸径3cm垂柳树苗约45000株,与甲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树苗规格胸径3cm(2.8—3.3cm),分支点(主干)不低于2.5米,主杆顺直,价格每株3元(上车价);
2、 甲方义务:甲方负责挖苗,装车,苗根直径不低于30cm,并按要求截杆2.8米,挖树和装车时要注意保护树苗,不得破皮损坏树干;
3、 乙方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付给甲方定金5000元人民币,合同废止时在树苗款中退还给乙方。每车装车完毕后乙方会同甲方查点数量后结算;
4、 双方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发生纠纷受法律保护。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3月12日植树节为契机,在全校少先队员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护绿行动和植物种植实践体验活动,增加对植物生长的了解,增强植绿护绿的环保意识,提高少先队员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播种绿色,我与小树共成长
20xx年3月9日—3月13日
(一)宣传发动。
通过3月9日升旗仪式上的讲话,向全体少先队员宣传环保知识,并发出号召:人人参与植树节护绿、养绿系列活动,为美化、净化环境尽一份力。
(二)实践
1、"小手添新绿",美化校园环境。各中队辅导员发动学生把好的花苗,带到班级,进行观察、养殖,班级成立"植物角",美化班级。也可发动学生自带种子进行动手种植实践,观察植物生长过程,激发兴趣。
2、环境保护,我的心声。三至六年级少先队员先以中队为单位,中队辅导员组织开展以"植树节"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内容要结合环境保护教育,星期五前每中队由中队辅导员评选出2篇优秀作品上送少先队大队部,少先队大队将会进行优秀作品展览。
活动要求:各中队要做好主题班会的资料收集,利用好40分钟,确保每位少先队员从中得到环境保护的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3、动手参与,爱绿护绿。四、五、六年级的同学对校园内的所有的植物园进行"红领巾护绿除草保洁"活动,让校园内处处呈现出美丽和谐的景象。
(1)各中队成立护绿小队,认养校内绿化植物,将学校足球场旁边的小树划分到各班,让各班负责进行养护。20x植树节活动方案20x植树节活动方案。
(2)开展清扫校园树下和植物园的落叶,擦花坛,养护绿化等活动。
(三)交流
学生自带种子进行动手种植的实践,撰写观察日记或实验报告,收集有关植物生长知识在十分钟队会上交流、宣传,进行成果展示。
(四)"植物角"评比
充分发挥同学的创新能力,将绿化、生物养殖、植物种植等融为一体,进行评比。
种小树共成长
早春三月,美丽的桃花露出可爱的笑脸迎接着年轻的`家庭。让我们携手和宝宝一起种下一棵希望的小树,让它与宝宝共同茁壮成长。
种小树传爱心
携手所有家庭把套票出售所得收入捐赠给慈善基金会。让每个宝宝献出自己的第一份爱心,并将这份爱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忙的人们。
种小树享春意
植树之余,早教老师将带来丰富的亲子游戏,精彩的儿童武术表演,更有名人主持与大家共同欢聚一堂。就让您和您的宝宝在阳光下,在草地上,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尽情玩耍,尽享欢乐。
写着宝宝名字的爱心牌会一直伴着小树茁壮成长哦!
活动时间:20xx年3月6日(sat。)
如遇雨天,活动改期,主办方将电话通知。
活动地点:滨海森林公园(南汇东大公路5366号)
集合地点:人民广场(上海博物馆门口停车处)
活动对象:0—24个月宝宝家庭
家庭数量:500个家庭
报名时间:20xx年1月26日—3月4日
报名热线:育儿咨询热线:800—820—3378(座机);400—820—3378(手机);33770627—117(林老师)
慈善套票:
售价150元,包含两个大人和一个宝宝的相关活动费用。
此次慈善套票费用将作为善款捐赠给慈善基金会
套票内容包含:
a、人民广场—滨海森林公园(大巴)
b、滨海森林公园门票(50元)
c、树苗一棵(种树工具公园提供)(150元)
d、精彩专业早教亲子游戏
e、精美神秘礼包一份
主办方:婴儿用品(上海)有限公司
"聪明宝宝"杂志社
声明:
1、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一下条款。
2、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内容和流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部分调整。
3、参与活动即成为和聪明宝宝会员。
4、在法律范围内,公司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活动流程:
活动班车去程时间:3月6日上午9:00;10:00;12:00;12:30四个时间段为家庭安排从人民广场至滨海森林公园的活动免费大巴。
13:30—14:00家庭签到入席。
14:00—14:30活动启动仪式。
14:30—15:30a。家庭分批植树;b。精彩早教游戏
15:00—16:00领取捐赠证书和活动礼包。
16:30最后回程活动大巴发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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