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保证打工子弟学校的学生与同龄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的共同愿望。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志愿者到学校进行支教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保证共同遵守。
一、合作范围
合作地点:______________
合作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具体时间:每周二和周五14:20—16:00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志愿者在乙方学校进行支教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甲方需与乙方协商制定课程安排,乙方应尽量以甲方志愿者的课余时间为依据进行协调安排。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学校保证志愿者所承担的相应课程的课时和班级基本不变。
4、除特殊情况外,甲方需根据与乙方协商的时间及课程安排,按时到乙方学校进行支教活动(特殊情况:如志愿者因所修课程上课时间临时调整无法按时到校进行支教活动,或志愿者必须参加集体活动而无法按时进行支教活动等);
5、如因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到乙方学校进行支教活动,需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取消或调整此次课程安排。
6、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应该按时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并保证教学质量。
7、甲方应在支教活动期间协助乙方学校维持良好的治安秩序及协助学校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8、甲方有权根据活动内容、形式及质量(包括授课方式及考评方式)向乙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并积极与乙方进行协商,然后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作出相应调整;
9、甲方有权要求从乙方学校获得所承担班级的学生情况及基本课程安排等教学信息;
10、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而阻碍甲方志愿者支教活动进行,经双方协商后可暂时中止支教活动;
11、甲方可因节假日和期末考试安排暂停支教活动;
12、甲方承诺在支教期间内不进行危险性的非教学活动,如攀岩、涉水、探险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安全意外,将不追究乙方责任。
13、甲方自行承担由居住地前往支教点的往返交通等费用。
14、协议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双方就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15、支教期间,甲方需有相关负责人与乙方负责人保持联系,以保证支教活动的顺利进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由乙方负责提供教室及相关教学用具、必需品以及必要的协助;
2、乙方需与甲方协商制定课程安排,应尽量以甲方志愿者的课余时间为依据进行协调安排;
3、乙方需保证甲方志愿者所承担的相应课程的课时和班级基本固定不变。如在课程和班级上需要做任何调整,需与甲方协商;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志愿者)维持支教活动的正常秩序;
5、乙方有义务保障维持良好的治安环境,并与甲方合作保障甲乙双方在支教地点的人身财产安全,若甲方在支教期间进行危险性的非教学活动,如攀岩、涉水、探险等,造成安全意外的,由甲方志愿者自行负责。
6、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活动内容、形式及质量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议,并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然后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7、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监督和定期的反馈。
8、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双方协商后可暂时中止活动;
9、如因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到乙方学校进行支教活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说明原因,然后双方协商取消或调整此次课程安排;
1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志愿者在乙方学校进行支教活动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11、乙方有义务就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甲方明确的文字说明,若因乙方未尽到履行该项义务之责任,以致甲方在未知情形下违反其规章制度的,乙方不应追究甲方之过错;
12、乙方应配合甲方节假日、期末考试暂停支教的安排;
13、支教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支教表现,为甲方开具支教证明材料;
14、协议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双方就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15、支教期间,乙方需有专人与甲方相关负责人保持联系,以保证支教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其它
1、若甲乙双方合作顺利,有继续合作的意向,甲方可将乙方作为相应的支教基地,并进行挂牌仪式。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自妥善保存;
3、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对支教过程造成影响使支教活动无法正常继续的,另一方可终止合作。
4、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5、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撕毁。
6、协会对本协议有最终解释权。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城乡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对口支援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主动要求到山区校(桂瑶小学、桂林小学、仙地小学)支教。为明确双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确保支教工作顺利开展,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1、乙方主动支教时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支教期满后即回原校任教、任职。
2、乙方支教期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生活安排、年度业务考核等由流入学校负责。乙方不再承担原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必须按流入学校的要求承担全额工作量。
3、乙方支教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①在参加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聘任时每支教1年加分,两年封顶(若以后教代会关于支教教师聘任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方案有所变动,乙方可自行选择任一方案)。
②支教年限可计为班主任工作年限,享受派入学校班主任津贴。
③在同等条件下,支教教师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级、干部提拔等方面予以优先。
④列为学校后备干部或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人员,其支教期间的工作实绩作为提拔任用或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⑤支教教师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级的,由流入学校呈报中心校确认。
4、乙方支教期间,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①服从流入学校的领导与管理,自觉遵守流入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学校,以校为家,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积极并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②自觉参加流入学校各种有关的会议,积极参加流入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教研活动,与流入学校的教师和睦相处,虚心学习、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积极开设示范课、研讨课和各种专题讲座。
③支教教师必须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积极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经验,积极为流入学校建言献策,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三区”教师专项计划支教协议书
选派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受援学校: (以下简称乙方)
支教教师: (以下简称丙方)
为全面提高xxxx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经 教育厅(局)选派, 学校 老师将在 从事支教工作。支教期为X 学年,自 XX年X 月起至XX 年 X月止。
为切实做好支教工作,规范三方在支教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xxxx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结合实际,三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严格按照选派标准,按规定将丙方选派到乙方支教。对丙方信息(职称或职务、学历、年龄)的真实性和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负责。
2.及时安排人员接交丙方工作,并保障丙方在支教期间原有的`各项待遇不变。
3.在丙方支教期间,力所能及帮助解决丙方家庭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
4.丙方支教一学年,且考核合格的,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应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做好接送工作,确保丙方及时、顺利到岗开始工作;丙方圆满完成支教工作任务后,为其出具客观、公正、合理的评鉴意见,让其满意离岗并安全返回选派学校。
2.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丙方提供工作、生活等基本条件,帮助解决其具体困难,确保丙方安心工作。
3.做好管理工作,丙方支教期间,以乙方管理为主;年度考核由甲方依据乙方意见,确定其考核等次。
4.做好安全保障等工作,积极落实为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在丙方支教期间发生意外或伤病时给予帮助,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反馈甲方。
>三、丙方权利及义务
1.在规定时间内到乙方报到。
2.自觉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和本人形象。
3.因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请假5天内,需乙方批准方可离开;请假6至10天,需报受援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请假10天以上或不能坚持工作到支教任务结束,需报甲方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及时上报市(州)教育局和省教育厅。
4.支教任务结束后,及时向受援学校移交工作,按时返回选派学校。
>四、其他事宜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三方各持一份,受援县和选派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各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选派学校(公章): 乙方:受援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 校长签字:
XX年 X月 X日 XX年X 月X 日
丙方:支教教师(签字):
XX年 X月X 日
甲方:(中心学校)
乙方:(支教教师)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城乡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对口支援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主动要求到山区校(桂瑶小学、桂林小学、仙地小学)支教。为明确双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确保支教工作顺利开展,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1、乙方主动支教时限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支教期满后即回原校任教、任职。
2、乙方支教期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生活安排、年度业务考核等由流入学校负责。乙方不再承担原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必须按流入学校的要求承担全额工作量。
3、乙方支教期间,享有以下权利:①在参加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聘任时每支教1年加分,两年封顶(若以后教代会关于支教教师聘任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方案有所变动,乙方可自行选择任一方案)。②支教年限可计为班主任工作年限,享受派入学校班主任津贴。③在同等条件下,支教教师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级、干部提拔等方面予以优先。④列为学校后备干部或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人员,其支教期间的工作实绩作为提拔任用或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⑤支教教师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级的,由流入学校呈报中心校确认。
4、乙方支教期间,必须履行以下义务:①服从流入学校的领导与管理,自觉遵守流入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学校,以校为家,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积极并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②自觉参加流入学校各种有关的会议,积极参加流入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教研活动,与流入学校的教师和睦相处,虚心学习、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积极开设示范课、研讨课和各种专题讲座。③支教教师必须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积极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经验,积极为流入学校建言献策,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及公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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