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覃兴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奉节县夔鑫船舶修造厂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多次协商,就建造4000吨级集散两用货船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船舶概况
甲方拟建4000吨级集散两用货船壹艘,长米,宽米,型深米,主机600马力×2台,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建造。
二、船舶建造形式
该船舶采取来料委托乙方加工进行建造,即甲方提供船舶的主要建造材料(包括钢材、机器设备、精加工件等)。乙方负责该船在建造过程中的所有辅助材料及设备、设施。
三、船舶建造时间
1、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该机驳建造时间定为150天,从铺墩之日至船舶检验合格之日止。
2、甲、乙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奖惩,乙方提前完工一天,甲方支付给乙方奖金贰仟元,乙方延迟完工一天,应赔偿甲方损失贰仟元。
四、加工费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总计加工费万元。
2、材料进厂铺墩,甲方向乙方付款10万元。
3、船体骨架成型,甲方向乙方付款15万元。
4、船体完工(含上层建筑),甲方向乙方付款20万元。
5、安装、装饰完工,甲方向乙方付款万元。
6、余款30万元在船舶营运一年后付清,如到期仍未付清的余款,按月息1%计息。
五、船舶建造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并严格按船舶检验规范要求施工建造,乙方应接受船舶检验部门和甲方监造人员的监督,如不符合船舶建造规范要求,应返工重作,返工费由乙方负责。船舶焊接必须满足船舶检验规范要求,该打坡口的必须打坡口,船舶的焊接必须采用自贡“大西洋”牌电焊条,船体主要部位采用二氧化碳焊接。油漆必须采用“高峡牌”油漆。船舶油漆四度,两度防锈漆,两度色漆,船舶底部采用830、831号油漆,西装部分白瓷漆。
六、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加工费用中,包含乙方在建造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含伤、亡费)。乙方在施工建造中的安全责任事故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对三峡库区水位变化有充分了解,如在建造过程中,因库区水位变化造成船舶遭受损失,应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1、由于本船是来料加工,甲方应积极组织材料、设备进厂,如因材料、设备未到而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责任。
2、该船图纸由甲方提供,施工前甲方应将施工图纸交给乙方,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尽量节约材料,不能无故乱用材料,否则应赔偿甲方损失。
3、该船舶的检验由乙方负责送交船检部门检验合格,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4、船舶使用钢材必须严格除锈,未经甲方监造人员检查同意,不能刷漆,否则应返工重作,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4)、 船舶质量说明书。
5)、 船舶检验证书。
6)、 其他文件,如乙方需要的。(乙方自带的设备及材料清单或证书除外)。
、船舶的法律交接
在乙方支付全部造船款后,双方在甲方码头完成船舶的法律交接, 签署船舶法律交接证书。法律交接时的船舶状况应与技术交接时的船舶状况一致,正常的磨损除外。
、产权与风险
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前,该船的产权与风险属于甲方,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后,移交给乙方。
第10条 船舶安全
、船舶在厂期间,甲方应对船舶的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应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消防管理。乙方自负安装、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资格认可。
、船舶在厂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如发生失火或全部或部分损害,甲方应即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即时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事故报告。由于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原因则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事故报告,并作出相应的措施和处理。
第11条 交船时间延误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到船舶完工的期间,由于下述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战争、地震、海啸、洪水、台风或因自然灾害使船舶严重破坏或造成的交船延误。应视为不可抗拒或充许延误。
、由于乙方原因引起返工,而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按现行船舶修理标准收取费用,并顺延周期。
、如因船舶设计、材料、设备等原因引起船舶无法验收,由乙方负责处理,造船周期顺延;如因甲方施工质量原因引起船舶无法交验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12条 质量保证
、材料、设备、工艺及设计的保证:
船舶技术交接后固定件十二个月,运动机械设备六个月内。甲方对船体、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凡是由于施工质量及材料、设备缺陷、安装工艺问题,而引起的各种故障、损坏,甲方保证免费修理和更换。乙方应严格按船舶操作规程作业。否则由此引起的各种故障及损坏由乙方自负。乙方自备设备及材料或安装调试的工程由乙方自负。
、关于故障的通知:
一旦发现属于保证范围内的任何故障,乙方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说明故障损坏的性质及程度,甲方接到通知后,应迅速答复乙方进行处理。
、甲方接到乙方关于船舶发生故障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提出处理意见。如果船期不受影响,或船舶仍能安全航行,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处理意见。如果对故障的性质发生争议,须经当地验船师证实,如属于保修范围内故障,由甲方尽快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13条 其他事宜
本合同双方之间引起的任何争执,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或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单方面均不准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14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接受委托方(甲方): 合同编号:
委 托 方(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_合同法》和《_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_交水发【**】360号文件精神,为保障运输安全,促进水运业发展,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船名为 号 总吨 载重吨(客位)(内河 级) 千瓦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和安全管理,委托期间,乙方资产所有权不变;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营运,并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乙方应按营收的 %或按 元/月(年)向甲方缴纳委托经营管理费,交费方式****或***
三、为增强抗风险能力,甲方向乙方收取风险保证金,具体标准及结费方式***
四、接受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被委托船舶从业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负责对委托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定期检查船舶维修保养和安全落实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驻港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方案,并且督促乙方实施整改)。
3、帮助提供货源信息,组织货物配载,安排船舶运输。
4、代开票证和代结运费;代购燃、油料和机械配件;代向管理机关征收和解缴船舶税金和航运规费。
5、代办船舶年检、年审事宜;代办船舶、船员保险。
6、帮助协调委托人在经营中的纠纷,处理海损及商务质量事故,并承担被委托方在委托管理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
7、接受委托方不得再转委托。
五、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被委托的船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接受委托方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和干涉委托方的名誉和正当利益。
2、服从接受委托方的监督管理,按章缴纳国家各项税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3、委托管理期间,船舶发生重大海损事故,应及时向接受委托方报告,船舶需要维修或报停,应在十日内提前报备接受委托方。
4、乙方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的义务,不因将船舶已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而改变。
六、委托经营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需延签的,另行签订。
七、本合同生效及终止时一个月内双方交清标的物,并至审评机关办理有关证书和相关手续。
八、委托管理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则赔偿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元人民币。
九、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或意外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当地航管机构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委托期间,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十一、其它违约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签字盖章,至省港航局审批后生效。
接受委托方: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船舶所有人或法定代表人: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170000 委托加工建造合同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于 20XX在******签订。
甲乙双方同意就建造 12 船(以下简称该船,给(以下简称船东)的有关事宜,达成本委托加工建造合同(以下称合同或本 合同),并按下列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条款1,合同宗旨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建造该船,乙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中乙方或建造方(船厂)的有关条款,负责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要求使用合格 的材料、设备、工艺和优良的技术人员、熟练工人建造该船; 满足船舶 建造入级规范要求;接受船东代表的监造;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建 造完工该船并经验收合格后向甲方交付该船。
条款2,项目概述 图纸设计及合同附件该船的设计工作由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乙方根据船东认 可的图纸进行详细设计。
该船的最终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的图纸和 说明、定义及最终设备的确定,必须满足并符合船东的要求和内容: 横剖面图上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设计要求与合同矛盾时以合同 和船东认可的图纸为准。
条款3,船价、付款方式、所有权 交船,价格为(统包价含:主船体、电器、轮机、管系、舾装、上建的安装制作)人民币****************元整/每净吨,其中制作费用******吨, 材料费用为******元/吨)总吨位暂按*****吨/艘计算(最终吨位按经船东确认图纸设计重量计算,多退少补);涂装价格为RMB *****元/平方(要 包括为建造该船主船体所需的所有钢板(钢板必须为******认证 船板。
其中货舱区域舱内肋板由乙方进行切割下料成型,甲方负责 切割的肋板费用按照图纸设计板厚和重量进行结算,费用从乙方总 造价中扣除)、安装辅料、人工费、设备安装调试、上建内装装潢 人工费、梯子、带缆桩、锚支架、扶手拦杆等费用; 不包括船东供品(所有轮机设备、锌块、人孔盖、油漆、甲板设 备、灯具、电器设备、消防救生设备) 付款方式及付款进度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船的建造计划书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甲方分三期付款给乙方(每次支付前开具3%的_): 第一期:合同签字后 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材料采购80%预付款人民币***********万元整); 第二期:在该船建造结束后,甲乙双方代表签订该船的“交接船议定书”, 且乙方向甲方开出_后,按合同支付剩余建造款; 第三期:乙方予留质保金8%。
质量保证期限为交船后6 个月。
在该船的建造期间,甲方供应的设备的所有权也毫无疑问地归甲方所有。
乙方在任何时候及任何情况下均不拥有该船的所有权,并不得处理任何与 该船所有权相关的事项。
在乙方发生重大问题(如破产、重组等)之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此时,甲方将有权行使其所有权,选择另行签订协议将未完工的该船交由乙 方厂区的实际继承者进行建造,也可以选择终止与乙方的合同,而将该船 转移至其他船厂进行建造。
条款4,工艺 乙方保证在建造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该船的规则规范、工艺文件的要 求进行施工,并采用乙方最好的工艺以保证产品质量。
仓库一间,供甲方存放。
条款5,监造和检验 在该船建造期间,甲方将派监造代表到乙方监造检验,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应提供食宿之便利,并免费为甲方提供壹间办公室(配 备电话、合理的办公设施)和免费工作午餐和工作晚餐,直至该船完 工交船。
乙方应将其每天的生产计划和周实际施工进度报告分别提交给监造代表,并随时提供监造代表要求的有关该船的信息。
乙方应在甲方的要 求下,派相关人员参加由甲方召开的有关该船的会议。
监造代表有权进入与该船相关的车间、库房等,对材料设备及各道工序实施监督,并有权参加该船的所有试验,确保所有材料、设备、工 艺等符合船东的要求和 船级社船舶入级的有关要求,以保证该船的 质量。
监造代表有权了解和监督该船的乙方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并 有权参加乙方有关该船的生产会议。
监造代表有权向乙方提出与该船的工程进度及质量相关的问题,乙方应即给以满意的答复和解释。
如果监造代表认为该船的建造进度无法 满足交船日期,有权要求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加快进度。
凡提交给监造代表检验的项目,在乙方厂区内检验项目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监造代表。
监造代表有权要求现场施工人员要有相应资质证件,如没有可勒令无证人员停工。
条款6,交船 甲方如对该船有较大的修改或增加工程项目,确实影响到乙方按时交船,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协议,将交船日期顺延。
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该船舶一切证书。
条款7,质量保证 在该船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属于乙方保证范围内应予赔偿的质量缺陷,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该缺陷的情况,乙方可选择派人前往免费修理 更换,或根据船东实际产生合理的修理或返工费用,乙方予以支付。
质量缺陷应由船东书面提出,如乙方有异议应立即提出。
如乙方认为不能承担船东提出的质量缺陷,则 船级社将最终界定质量缺陷的性 质、范围和责任承担方。
如乙方不能履行其质量保证的义务,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条款8,不可抗力 如果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指遭遇台风、战争、**、地震)而影响施工及按期交船,则交船日期顺延。
乙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灾害的两天内 书面通知甲方,并在三天内将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给甲方供审查确认。
因不可抗力因素而耽误的时间视为合同允许延长的时间。
如不可抗力持续8天以上,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如 果不可抗力持续30 天以上,甲方有权选择取消本合同。
当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时,乙方也应在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条款9,违约责任及处理方法 该船在完工时,如与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有严重的不符或存在严重的缺陷,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选择取消合同并自行处理完工但存 在严重缺陷的该船,亦有权在追加额外罚款后接受该船。
条款10,争议和仲裁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有条款,除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之外,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更改或撤消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将由 凡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双方不能友好协商解决时,将按国内有关法律和法规进行仲裁或裁决,在 这两种解决方式中,不论何种方式,其仲裁或裁决都将是终局的,对双方 均有约束力。
仲裁或裁决的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特别裁定外,均由败 诉方承担。
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并且将提请仲裁或裁决,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不得在仲裁或裁决裁定、判决前留置该船。
条款11,生效和终止 款所规定的第一期预付款,仅在此情况下,本合同从甲方付款之日起即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执行完所有的合同条款后即行自动终止和失效。
条款14,其他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所达成的一致性书面协议和文件,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以包工包料(大包干)的形式委托乙方设计并施工建造钢质1800吨级自航自卸机动驳船壹艘,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自航自卸船建造施工的具体有关事宜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船舶的主要尺寸及技术要求:
船体总长,船体型宽(均不包括护舷材长度、宽度),船体型深,船舶建造质量及主要材料产地、规格、型号、各种机械及电气设备的产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船舶建造设计及施工规范和用户要求施工。
二、建造工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为210天,即从20xx年12月3日至20xx年7月3日止全部竣工验收交船。每提前一天交船由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200元,每推后一天交船由乙方赔偿甲方人民币200元。
三、船舶总造价:
经甲乙双方协商,船舶总造价贰佰柒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小写¥2,799,999元)大包干。不论市场材料价格变化、材料品种及规格短缺等原因的影响,而上述船舶的总造价不变,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船舶建造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验收,实行质量三包。主要材料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所需用的型号、品牌、规格、质量的具体要求请按合同附本的内容执行,合同附本内没有明确的部分按有关规范要求执行。交船后6个月内实行免费维修,如属施工质量问题影响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油漆质量要求:船体底板、外围身板、货舱内流水槽板全部刷上海生产的(光明牌)830—1型船舶专用铝粉沥青船底防锈漆两遍,刷931型(光明牌)黑棕沥青船底防腐漆两遍,甲板和船舱内、货斗走道、二层甲板、顶甲板采用湖南造漆厂生产的湘江牌油漆,红丹防锈漆壹遍,铁红面漆壹遍,围壁及舾装部位刷红丹防锈漆壹遍,中绿面漆两遍,机舱与驾驶室刷红丹面防锈漆壹遍,天兰面漆两遍,餐厅、厕所、厨房、住宿区刷红丹防锈漆壹遍,驾驶室前围板刷红丹防锈漆壹遍、白色面漆两遍,甲板延边及木门刷橘黄油漆两遍。
五、船体制作质量要求:
船体外部焊接部位必须剖口,焊接必须牢固,船体焊接需按规定做油浸试验。船体制作时不得出现凹凸现象,板面必须平直,弧面必须平直,弧面要求圆滑,全船所有加强连接板,厚度不能低于6mm,桁架角钢必须到位,舾装部位板面连接要求采用折边连接,外平面采用间接焊接,内平面折边外满焊,系缆桩系底板不能低于10mm,底座6mm,底板舱内要求加固。锚机底板不能低于10mm,锚机底板舱内加固、加立柱到实肋板,货斗走道板面连接处要求双面满焊,焊条全部采用株洲生产的湘江牌电焊条。
六、装修质量要求:
基础木方需平直,安装时要求紧固,吊顶要求平直、顶面和墙面采用胡桃板做面板,五厘板做衬板,底衬板必须用圆钉与木方连接,面板与底衬板必须先胶接后用气钉。板面用小木方制成田字结构,最后用清漆涂刷两遍。
七、安全文明施工:
在船舶建造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机操人员、特种行业施工人员要持证上岗,因违章作业及操作不慎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一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船舶出厂检验:
乙方在应船舶未出厂前按规定向船检机关申报船检,经船检部门验收合格后发放航行证书,并交齐船舶出厂检验的各项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九、试航、试车
由甲方在试车前七天派驾驶、轮机人员准备试车试航工作。
试车、试航所用润滑油、柴油由甲方提供。
十、付款方式
船舶全部竣工验收交船后(除2万元质保金在船舶运行6个月后支付)一次性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在船舶建造施工过程中如属乙方不按国家有关规范、设计图纸、合同规定及合同附本的要求施工,单方作主、私自修改船舶结构、尺寸,修改材料及设备型号、品牌、规格或者以各种借口停工而影响施工质量或工期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根据《_合同法》向人民法庭提出诉讼,如甲方资金不按合同工期支付,乙方享有同等权利向甲方索赔。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由各自承担法律责任,需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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