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民函〔2024〕310号)、《XX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满足我县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为重点,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县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试点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困难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五)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
(六)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三、目标任务及步骤
通过加大政策创新和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各类资源,优化发展环境,逐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保障老人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情感慰藉、法律咨询、生活援助、参与社区等功能,形成比较完备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和推动机制,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运用“互联网+”技术,让居家老年人不出门就可以享受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力争到2024年全县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老人50张。
启动部署阶段(2024年5月至12月):选取基础较好的村(社区)进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各乡镇(场)成立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扶持政策和推动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强化
提升服务功能,大力引进社会力量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2024年,XX镇结合邻里中心建设,新建三个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其它乡镇(场)至少新建1家功能完善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示范引导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在全县逐步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社区为纽带、企业和居家养老机构为主体、项目化运作为载体的15-20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
全面普及阶段(2024年1月至12月):推动建立老年人能力和照护需求评估体系。为养老服务平台统筹协调养老资源、配置养老服务和满足老年人需求方面提供精准支持;在全县养老机构中推广应用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安全防护等物联网技术。2024年,全县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覆盖率100%,100%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要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由人工化向智能化、自动化转变,借助信息技术将人、物、信息及服务进行一个充分的融合,通过构建服务平台,引进第三方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养老服务的全面性、整体性和社会性,提高养老服务的便捷性与准确性,及时、有效地满足老年人多样性的养老服务。
四、改革和试点任务
(一)加快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扩大有效供给。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等模式,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引进、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社区组织或机构、企业,使社会力量成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着力建设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和社区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村民自治组织提供公益互助服务,把志愿者、社工、义工等引入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促成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2.规划引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健全服务网络。一是对县城规划区及乡镇集镇,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统筹安排;二是全面落实《XX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和《XX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等通知精神,全县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要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符合标准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设施。三是支持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支持依托乡镇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利用已有资源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互助幸福院、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满足城乡老年人特别是空巢、留守、失能、失独、高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行政村居家养老点面积200平方米,自然村居家养老点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支持城乡敬老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直接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或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技术支持。深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养老机构运营模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作,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保障、社会办养老机构市场调节资源配置作用。
(二)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服务模式
1.完善老年医疗卫生保障,推进医养结合落到实处。结合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通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家庭之间的多方式结合,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支持全县现有
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养老护理院。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在结构和功能调整中,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举办护理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医养一体化”医院,医养一体化医院、护理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等机构享有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保障政策。
2.建立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和平台建设力度,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效率和水平。建立全县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全国统一的养老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XX”,服务供需资源对接。社区普遍建立以养老服务热线XX和“一键通”紧急呼叫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为高龄老人、低收入失能老人免费配置“一键通”电子呼叫设备。规范收集养老服务行业基础数据,建立一套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化管理系统,以社区为依托、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支撑,以智能终端和热线为纽带,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专业服务队伍和社会资源,重点打造以“呼叫救助、居家照料、健康服务、档案管理”为中心的智能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的养老服务。
3.创新养老服务理念,打造服务模式新样板。积极探索创新服务理念,由“单一化服务”向“多元化服务”转变,融合老年人的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等发展需求,推进居家养老人性化。通过以奖代补,引导社会力量承接居
家养老的新路径,建立集老年人康复、娱乐健身、助餐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老年人日托服务中心。搭建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不断完善以养老服务为主,集便民服务、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人多元化需求。推广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工和志愿者为人才支撑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三)打造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1.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推进居家养老创新发展。建立健全补贴支持政策,在高龄津贴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护理补贴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完善,尤其在针对分散居住“三无”老人、低保高龄等特殊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方面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每人每天提供不少于1小时的服务。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号召全社会关爱、孝敬老年人。以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为载体,创新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拓展服务领域,通过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建立基本信息数据系统,围绕老年人家政服务、紧急救助、精神慰藉、康复护理、政策咨询等养老服务需求,对接各类社会主体服务供给,实现“互联网+”的线上线下协同,打造XX虚拟养老服务新模式。
2.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大力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壮大养老服务队伍,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大力加强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积极落实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完善养老服务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增加就业吸引力,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在养老机构和社区中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乡村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3.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认真执行《XX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试行)》和《XX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服务标准(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五个统一”规范化建设,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牌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保障监管。通过购买方式,积极培育和发展第三方监管机构和组织,委托第三方依据有关文件,对本县养老机构的设施、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十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日常运营情况等评定得分即确定代表其运营水平的相应星级。评估结果要通过媒体公开,推动养老机构对照不足完成整改。运用互联网优势实现执业养老机构行业监管全覆盖,床位资源公开、机构星级公开、老年群体资源更加自主选择、管理服务效能更加提升、老年福利更加公平。
4.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促进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围绕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优先满足老年人的基本服务,不断拓展多样化服务,进一步繁荣老年人消费市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业项目列入县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予以支持。开展为老年人的法律服务、信息咨询、金融中介、资产评估、投资顾问等中介服务。
五、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将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民生工程、政府工作目标考评内容,做到“一把手部署,分管领导负责,民政部门牵头,多级联动,层层抓落实”。县政府在2024年已专门成立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暨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场)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难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统筹推进县、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健康快速发展。(二)细化任务,加强考核。
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发展任务目标纳入对各乡镇(场)、各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县民政部门要细化分解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有关目标,督促各乡镇(场)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各项目标任务。要加强对全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和巡看,对政策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场),要督促其拿出切实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三)规划引领,加大投入。
县、乡镇(场)两级要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投入机制,每年安排充足的资金投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的建设,各乡镇(场)要积极动员乡贤捐资建设当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县财政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奖补机制。在原有市县4:6承担建设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对每个乡镇(场)建设的面积达到30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示范点,经验收达标后给予30万元的补贴,对长期为老人提供用餐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按政府确定的享受用餐补贴的用餐老人每人每月100元进行补贴。(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广泛宣传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和养老服务先进典型,支持社会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倡导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大中小学学生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老年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能的发展格局,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消费环境,构建具有XX特色的现代养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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