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低保复核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XX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10月15日开始在全镇开展城乡低保复核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结合“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着力抓好省扶贫办暗访反馈问题的整改,注重整改实效,解决实质问题,持续推进全镇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真正达到为民服务解难题目标。
二、实施内容
1、大走访。要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走访复核,对家庭人口、收入、财产进行全面核查,享受低保的原因要重点说明。村级要做到走访100%全覆盖,镇级抽查要不低于20%,县级抽查将不低于10%。
2、大排查。在对低保对象走访复核的基础上,扩大排查范围,重点是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要通过复核及时掌握低保户和非低保贫困户、边缘户最新动态,对经济收入超标准的及时清退出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办理低保,防止出现“漏保”现象,做到精准识别全覆盖,动态管理全覆盖。
3、送政策。要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将低保政策规定、申报审批流程等印制成简单易懂的宣传单,发放到村、到户,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要加大民政业务培训力度,提高镇村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4、抓调整。要优化低保审批流程,对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在个人承诺和村委会同意的前提下容缺受理,先审批后评议,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对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因突发事件等导致暂时出现生活困难的家庭,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做到及时发现,主动救助。
三、实施步骤
低保复核攻坚月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
制定XX镇低保复核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进行动员部署。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工干部和村书记为低保复核攻坚月行动工作组组长、村两委干部和其他人员为成员,切实承担低保复核攻坚月行动主体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全面复核阶段(10月21日-11月5日)
镇、村要对所有在保对象和非低保户的困难群众进行全面复核、排查,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对复核、排查对象家庭成员数、经济收入状况、导致困难原因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提出初步复核和调查结论。入户调查时至少有两名调查人,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第三阶段:汇总核实阶段(11月5日-11月10日)
各村(社区)要在11月6日前上报复核结果,镇对村级上报的复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同时按20%的比例进行上门入户核实,并将核实结果进行整理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县民政局。对已核实认定符合低保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按“容缺受理”程序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第四阶段:督查落实阶段(11月11日-11月15日)
县民政局将组织督查小组,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抽查。根据镇、村上报排查结果,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批或清退出保,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村要高度重视低保复核攻坚月行动,将其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和检验教育成果的重点内容,切实抓紧抓好。镇社会事务办要抓好统筹协调工作,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镇、村要抽调专门人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低保复核攻坚月行动落到实处。
2、建立联动机制。镇民政、扶贫办、残联、医保、人社等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困难户、边缘户情况,要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受理、精准识别、按时办结。
3、加大监督力度。在镇、村公开栏、服务大厅等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农村低保政策、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4、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压实镇、村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的责任,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复核结果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整改不力、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担当作为、“宁可漏保也不错保”等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XX镇低保复核攻坚月行动领导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成员:
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在镇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XX
成员:XX
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640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2020038323号-1